台湾警察审案时与女毒贩在警局内发生性关系

赖姓女嫌控诉,遭逮捕她的刑警郑汪岳性侵。图为赖女被捕时画面。(图片来自台媒)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彰化县警局日前侦办一起汽车窃盗案,其中一名长相俏丽、上围丰满的赖姓女嫌还携带毒品,她希望警方不要办她刑期较重的毒品案,于是挑逗刑警郑汪岳,并做出性暗示;郑色欲熏心,竟在侦讯室与对方就地嘿咻。事后赖女毒品案仍被移送,愤而检举遭性侵。郑员昨(11日)被停职,依利用权势性交罪嫌送办。
警方表示,上月26日,彰化县刑警大队侦四队侦查员郑汪岳(44岁,已婚)与同事接受南投检方指挥,到花莲县逮捕3男1女汽车窃盗集团,并在赖姓女嫌(36岁,有窃盗、毒品前科)的手提包内,查出近104克安非他命和近37克K他命。赖女被带回彰化后,在彰化县警局拘留室待了一夜。
意图换“大案小办”
警方描述,赖女很瘦,体重约40多公斤,但上围相当丰满,她被逮时穿着贴身T恤,更凸显丰满上围。警方透露,隔天凌晨赖女被带到侦讯室讯问,郑员制作笔录时,赖女就不断语出挑逗:“我要吃槟榔!”“你给我吃槟榔,我让你摸两粒!”并拜托不要办她持有毒品的案子。后来赖女又呛坐在椅子上的郑员“你敢不敢?”甚至作势“月下偷桃”,手伸向郑员下体。
警方透露,郑员一开始还能拒绝,但经赖女一再挑逗,他回呛:“我怎么会不敢?”,然后就脱下衣服,拉着赖女在侦讯室就地性交。因侦讯室不能反锁,郑员担心有同事闯进来,一度无法勃起,但最后还是因色欲熏心办完事。
彰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陈清说,当天早上警方将赖女等4嫌依刑责5年以下的窃盗罪移送南投检方,赖女另被多加一条刑责5年以上的意图贩毒罪。赖女在侦防车上,突然向戒护警员指控帮她做笔录的刑警“很好色、对我乱来!”警员赶紧向检察官呈报。
检察官侦讯时,赖女情绪激动地指控遭郑汪岳性侵。警方当日就对赖女采集检体比对,事后确认有郑员DNA,上周五连同调阅出来的侦讯室录像画面,移送检方侦办,赖女则仍因涉贩毒罪嫌遭收押。彰化检方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智勇昨表示,全案已交由彰化县警局妇幼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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