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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四地专家齐聚澳门探讨个人资料保护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徐艳清 发布时间:2013-06-22 17:54: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两岸四地专家齐聚澳门探讨个人资料保护

21日,“两岸四地个人资料保护论坛”在澳门举行,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主持开幕式。来自大陆、澳门、香港、台湾两岸四地的上百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探讨个人资料保护的相关话题。研讨范围包括两岸四地个人资料保护制度现状与展望、个人资料的刑法保护、公共事务与个人资料保护等。

在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的推动下,个人信息资料的收集、运用和储存走向了崭新的数据库控制模式。个人信息资料的数字化就像一把双刃剑,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创造了种种便利,也为不法分子侵犯居民个人隐私打开了一扇方便之门,致使居民个人信息资料被不当收集、恶意使用、非法监控、肆意传播。面对这个挑战,如何保护居民个人信息资料,事关居民个人财产与个人人身的安全。澳门刑事法研究会会长赵国强回顾了澳门保护居民个人信息的历程。

赵国强说:“澳门特区政府长期以来对居民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尤其是自2005年制定《个人资料保护法》及2007年成立‘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以来,澳门政府在个人资料保护的监察协调、制度制定、投诉处理、宣传教育及理论研究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进展。”

澳门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于2012年7月获正式接纳为“全球私隐执法网络”及“亚太区私隐机构组织”成员。澳门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充分利用已具备的有利条件,继续扩展在国际及区际上的交流合作网络。

与澳门类似,香港也有专门的隐私保护条例及相关监管部门。香港在1996年成立了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这是一个独立法定机构,目的是确保在香港的各界遵从1996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的《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以保障个人资料的恰当应用。香港的私隐条例在2012年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4月1日生效。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蒋任宏专员介绍了《私隐条例》的修订过程。

蒋任宏说:“有十多年执行方面的经验之后,我们觉得,是时候进行修订。四五年前公署已经有个内部的讨论,并将我们的意见反映给政府。政府适时采纳了我们的大部分意见。接下来对这个条例有了适当的修订。”

今年4月,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发布调查报告称,香港预防协会通过讹称获政府认可提供免费身体检查,套取约36万名市民的个人资料,再转售给保险公司图利。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也凸显了保护个人隐私的必要性。

然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个人信息的使用不可避免。台湾东海大学法学系副教授范姜真微女士认为,找到个人信息的流动性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平衡至关重要,也是各个国家和地区政府不断在疑惑与探讨的问题。

范姜真微说:“如果我们把个人资料的处理利用规定得非常严格,要付出很多成果取得这个资料,对经济的发展还是有影响的,那在中间取得一个balance(平衡)的话,更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大陆,随意收集、擅自使用、非法泄露甚至倒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网络诈骗、诽谤等违法犯罪活动也大量发生。今年2月,大陆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开始实施,有评论认为,这意味着大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正式进入“有标可依”阶段。尽管如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德良教授认为,大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与港澳台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刘德良说:“大陆现在个人信息保护,缺乏一个统一的像港澳台这样的做法,我们主要是散见于民法通则里关于姓名、肖像的规定,还有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还有刑法里的规定,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12月份关于网络电子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等。”

个人资料的保护除了各个国家和地区做好分内之事,国际合作也至关重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资料在国际间的流动越来越频繁,个人资料保护的国际合作未来也有待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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