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今年招113名警察 22日起接受报名
记者昨天从苏州市公安局获悉,2013年苏州市公安机关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113名,2月22日起将接受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
具体报名条件如下: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本科学历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可在全市范围内报考; 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本次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进行。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时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网络报名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同步,报名网址: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www.szrsks.com)。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网络资格初审时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缴费时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19日-23日; 报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根据各招录职位要求参加B类考试,B类考试科目为 《公共基础知识》(B)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3月24日。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的方法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录用人员须参加苏州市公安局组织的新民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经批准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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