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全国首个辅警管理办法
《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定义“警务辅助人员”是人民警察的助手,对其职责、尤其是长期以来模糊不清的相关职责进行明确规定。这也是全国首个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
规定明确辅警“是一种职业”,“而不是一个新警种”,必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职”,但“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
本月初苏州一位辅警因执法时驾驶警车和被执法人撞车遭遇议论。苏州市公安局辅助人员管理处副处长周耀说,此前由于法律没有规定辅助人员的角色定位、是否具有执法权,辅助人员“名不正言不顺”问题较突出。
为此,《办法》明确规定了辅警的六项具体职责,其中“治安巡逻检查、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以及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以前界定模糊、时有争议的具体工作在《办法》中均得以明确。同时,辅警可以配置和使用除武器、警械等警用装备外的装备。但涉及国家秘密的警务活动、侦查取证、技术鉴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行政决定等辅警均不得参与。
对于待遇等问题也有相关规定,如定期对辅警进行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实行层级晋升”和“设立岗位标准和调整机制”,为辅警办理五险一金,适当提高工资待遇以及“抚恤资金”可及于辅警等。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孙立增认为,规范和保障相结合是此次立法的最大原则。据他介绍,苏州现有警力与实有人口之间的占比仅为千分之九左右,辅警已经成为辅助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截至目前,苏州市共有各类警务辅助人员3.5万人左右,主要分布在治安、交通、社区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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