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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交巡警好心“救驾”竟被驾车者出拳袭击

来源:人民网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5-06-19 21:05:13 浏览次数: 【字体:
     人民网海南视窗6月19日消息:
  
   18日上午,居住在海甸岛的郑某酒醒后,怎么也记不起前晚他打骂警察并大闹市交巡警支队督察办公室的事。然而,等待他的将是被依法传唤拘留。前晚,他酒后驾车并袭警。
  
  出拳打飞民警帽
  
  海口晚报(记者彭桐通讯员陶晓明)报道:据市交巡警支队民警羊才良介绍,17日晚8时,他和同事吴罗响、陈冬在和平大道与海甸二东路交叉口值勤,突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逆行疾冲进非机动车道,刮撞到护栏连人带车摔倒。他们急奔过去“救驾”。
  
  羊才良刚把车扶起来,驾车男子已爬起来,指着他鼻子大叫:“人家说我是酒鬼,你还敢动我,小心我打死你!”说着,他用力将羊推了一个趔趄,并一拳打飞了羊的警帽。
  
  见此情况,羊只好取下该男子的车钥匙,并向支队指挥室报告。9时40分,支队警务督察等人员赶到现场,查扣了摩托车,将醉酒男子带到督察队办公室处理。
  
  强制醒酒无效果
  
  据该支队督察队队长黄海山介绍,该男子被带回后依然不停地手舞足蹈,大叫大嚷,几个人都按不住他。法制科人员对其拍照取证时,他自称为酒仙,天地都不怕,对众人大骂起来。
  
  事发后长达3个多小时的时间里,该男子闹个不停,民警按公安部规定对其约束醒酒,给他喝了几瓶矿泉水也不见效果。请来医生为他检查身体并验血,发现其体内酒精严重超标。好不容易问到一个电话号码,叫来其妻子和大哥,他仍没清醒,对亲人也骂了起来。
  
  当晚该支队决定采取人性化管理,由郑的妻子作出担保,让郑回家,两天内随时传唤。
  
  相关法律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驾驶证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扣6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扣12分。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扣6分;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扣12分。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袭警 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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