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去年62名民警遭投诉受处理
记者上午获悉,北京市公安局2011年推出110群众投诉工作受理处置机制以来,去年共受理群众投诉2757件,比2010年下降67%。其中63件投诉属实,62名民警受到处理,一名所长牵扯其中。
今年,北京警方出台接受社会监督工作新方案,新举之一是全市所有户籍派出所安装“评价器”,市民办理完业务,可直接对民警工作进行评级。同时,北京警方成立110投诉中心,24小时受理群众对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投诉。
查实投诉
62名民警晋升受奖资格均被取消
从2011年1月1日起,北京警方就实行了110群众投诉情况每日网上公布制度。每天上午9点,之前24小时里所受理的110群众投诉、涉及单位、问题性质、查处等情况都会在公安机关的内部网页上公布。
据悉,接到投诉的部门将会对被投诉民警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在公安机关的内部网页上把被投诉的单位、投诉内容和查证结果进行公开。此外,投诉情况与民警自身的晋职、晋升、晋衔、立功、受奖等系列考核密切相关。
2011年1至12月
110投诉中心共受理投诉2757件
与2010年相比 下降67%
与2009年相比 下降78.1%
与2008年相比 下降68.2%
共查证属实110投诉63件,涉及民警62人,协警7人:
所长1名
副支队长 1名
副所长 5名
警长3名
民警52名
协警7名
当事民警、协警均受到严肃的组织处理,除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扣发绩效工资外,还有1名领导干部被免职,1名被降级,2人被行政告诫,7名协警人员全部辞退
在2011年领导干部竞争选拔、非领导职务晋升、警衔晋升以及立功、受奖时,被投诉的当事民警晋升受奖资格均被取消。
投诉处置
7天内必须
给百姓一个交代
北京警方表示,对110投诉中心与局属各单位的两名正职领导建立“一对一”处置工作机制,将当日受理的110投诉第一时间直接通报给被投诉单位的这两人,由他们调查核实,确保群众投诉事项的处置是在市局、局属单位最高领导层面进行,避免了其他因素的干扰。
被投诉的单位则在三天内必须向投诉群众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市局警务督察总队也会3天一次向市局行政首长和督察长汇报全局110群众投诉处置状态,每月向全局通报“三天反馈”工作情况。所有群众投诉事项,要求7天内必须办结给群众一个交代。
警方的110投诉中心也会对群众投诉逐件进行电话回访。在回访中,如果发现投诉人仍不满意的,市局警务督察总队直接介入,组织力量进行复核回复。在答复投诉人的环节上,所有情况都是要有文字和影像资料记载。
今年新举
“满意度”纳入绩效考核依据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市公安局日前又出台了2012年接受社会监督工作方案——今后在派出所办理完业务,离开时通过评价器按钮表达自己的满意程度。这一新举措将在全市所有户籍派出所全部推行。
全市评价器所收集到的结果,将会依托专业机构对群众的满意度进行测评。满意度测评结果还要作为考核评价这个单位绩效的重要依据,与领导干部和民警的评功、评奖、晋职、晋级、晋衔挂钩。
评价等级将分为“满意、一般、不满意”。“不满意”评价等级细化为“服务态度不好、等候时间过长、民警业务不熟、警容风纪不整、办公环境脏乱、对现行政策不满意”六个原因选项。
110投诉中心24小时受理投诉
除了设置评价器外,警方将成立北京市公安局110投诉中心,24小时受理对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投诉。警方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答复办理进展情况。
对通过市局在互联网设立的投诉举报窗口反映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并留有真实姓名、具体联系方式的投诉人,警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进展情况。今后,全市基层派出所和窗口单位值班所长或领导将在办证办事大厅、接待室等“一线”现场带班,当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对被投诉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即时启动倒查问责,加大信访举报问题倒查回访力度。”警方相关负责人说,“要让市民真正成为首都公安工作的评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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