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有位老太太曾是河南省的神枪手,1960年受到毛主席的亲切接见,罗瑞卿大将还赠送她一支半自动步枪。不过,1992年,上蔡县公安局把枪拿走了。现在老太太想把枪找回来捐给国防教育基地,去公安局找了多次……”老太太一位邻居向本报如是反映。
国家领导人赠枪有无此事?老太太的枪是如何不见的?枪现在哪里?老太太能否如愿找到她的枪……本报记者1月31日起连续几天在上蔡县采访——
★“我始终牵挂着荣誉枪”
位于上蔡县城区的蔡都镇小刘庄,有一幢很普通的居民楼房,64岁的李毛妮老两口就住在这里。
1月31日,听说李毛妮家来了记者,一群年轻人来看热闹。看到李毛妮拿出她持枪的老照片以及一本“文物收藏证书”,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咦!想不到老太太还是个老革命哩!咱身边还真是藏龙卧虎!”
李毛妮持枪的老照片由于年代久远,已经斑驳了。照片上的李毛妮那时还年轻,留剪发头,手持一支半自动步枪,双眼炯炯有神地注视左前方。李毛妮说,这是她1960年出席全国民兵代表会议之前,省军区派人给她照的。
“2000年,省军区征集革命文物时我把这张照片在照相馆翻拍了一张,捐赠了出去。”李毛妮说。记者看到一本绿色封面的“文物收藏证书”,内容为:“李毛妮同志:您捐赠的文物(珍品)已被河南省国防教育基地展馆珍藏。特发此证,以示感谢。捐赠物品名称:本人被授予女神枪手持枪照,2000年12月15日。”落款是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并盖有印章。
“如果能找到国家领导人亲自奖励我的那支枪,我也要捐赠给省国防教育基地收藏。可是枪现在不在我手里了,我始终牵挂着那象征着我荣誉的枪……”老太太说着流出了眼泪。
★“打靶是很简单的事儿”
李老太太断断续续地讲起了往事:
1958年,李毛妮17岁,在当时的申庄公社林场工作。那一年,毛主席发出了“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她就在那时候当上了民兵,开始学打枪。
教员是部队复员军人,要求很严格。李毛妮说,她至今能记得射击姿势包括立姿、卧姿、跪姿。卧姿有依托,打100米外的固定胸靶,半自动步枪使用弹数10发,5次点射完成,自下达“卧姿装子弹”口令起,3分钟内射击完毕,命中3发以上合格。“我可能天生是打枪的料,进步很快,刚开始实弹射击时,我能打五六十环,后来就打到七八十环。选拔到县里的时候,我已经能打到90环以上啦!可一到考武器性能、构造及射击原理的时候,我就傻眼啦!我基本上是个文盲,这些东西我听不懂,可我的长处就是会打枪……”
说着,李毛妮坚持要让老伴去找来一把玩具枪,在院子里当场就表演起各种射击姿势来,引得众人一片叫好声。
★“毛主席接见罗瑞卿赠枪”
1960年3月,李毛妮被信阳地区推荐出席全省首届民兵代表大会,“我记得当时是军分区一位杨副参谋长带队去的,还记得会议主席团有个叫郭仙的女民兵,我们还讨论过怎么开展民兵工作”。
李毛妮回忆,当时还进行了飞碟射击比赛,5声枪响后,5个飞碟碎裂在她的枪下。会议结束后,她被命名为“神枪手”并被选为参加全国民兵代表会议的代表。
“那是4月份,记不清是几号了,会开了10天,我天天都很激动。开幕的时候,朱德、宋庆龄、董必武、邓小平、贺龙等人都坐在主席台上。会议期间,毛主席等人在中南海接见我们,毛主席边走边挥手,我们拼命地鼓掌。毛主席看见女民兵很高兴,说:‘姑娘们你们好!’我们激动得不知说啥好,只顾鼓掌。后来我才发现我掉眼泪啦!”
最让李毛妮激动的是闭幕那一天,她被选为上主席台领奖的代表。给她挂奖章的是罗瑞卿副总理。随后,罗瑞卿副总理把一支崭新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100发子弹奖给了她,并和她亲切握手。随后,少先队员向她们献花,并朗诵了诗歌。“下了主席台后,我才发现,这支枪的枪托上烙着一个大大的‘赠’字。”
从首都回来在信阳下火车时,军分区和上蔡县的领导都到车站迎接。“光吉普车就来了七八辆哩!很多人争着和我握手,回来后在信阳地区、在俺县也记不得作了多少场汇报!”
从此,李毛妮就把这支枪视为她的最高荣誉,经常擦拭、保养,轻易不让人摸一下,包括丈夫和4个儿子在内。“我的枪就像现在奥运冠军的金牌!可惜,这支枪现在不在我手里,不知道下落了……”老太太说到现状,一下从幸福的回忆中变作发愁状。
★“60岁以上的人都记得”
老太太说当年发给她的奖章早就弄丢了,目前只有“神枪手照片”和“文物收藏证书”。
李毛妮老太太讲述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呢?当天,记者在上蔡县找到一本《上蔡县志》,当地大办民兵师的记载和李毛妮所述基本吻合,但里面没有关于李毛妮的记载。当时武装部长与政委的名字和李毛妮所述完全一致。
随后,记者采访了当时的上蔡县妇联副主任李秀真老人。李秀真说:“李毛妮去北京见毛主席、中央领导给她发枪的事儿,60岁以上的人应该都记得!她当时也是妇联重点培养的女民兵,是妇联的先进分子。她从北京回来后,我陪着区妇联李瑞英主任去看望她。那时候,李毛妮到哪里都是被夹道欢迎!”
回到郑州后,记者查阅了1960年三四月份的《河南日报》。在1960年3月29日和4月5日的报纸上,记者分别看到了有关全省首届民兵代表会议开幕、闭幕的大篇幅报道,但未发现李毛妮的名字,不过,在主席团名单中,记者发现了李毛妮所说的“郭仙”这个名字,会议的日期是3月27日至4月4日,而且有关会议的很多地方与李毛妮所述都吻合。在同年4月19日、4月24日和4月28日的报纸上,分别报道了全国民兵代表会议隆重开幕、毛主席接见全国民兵代表、闭幕的消息,出席会议的国家领导人、会上的情况也和李毛妮所述吻合。
随后,记者查阅了《解放军报》,2004年12月27日该报第二版有图片报道:“河南省上蔡县蔡都镇李毛妮老人是60年代的优秀民兵,1960年曾为外国领导人表演轻武器射击,在怀仁堂受到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关于国家领导人发的枪,记者上网搜索,发现不少关于1960年与会的老民兵捐枪、上交枪支的消息。所述枪型与李毛妮照片上的枪型一样。
★“我的枪被收走了两次”
李毛妮回忆说,她的枪被收走过两次。一次是上世纪70年代初期,正值“文化大革命”期间,红卫兵们借口李毛妮“政治立场有问题”,把她的枪收走了。一年后,县里给她恢复了名誉,同时把枪交还给了李毛妮。时任妇联主任的李秀真证实了此事。
荣誉枪第二次被收走是1992年的农历七月份,“我的爱人申二毛与其弟两人在我家喝酒,因宅基地问题两人动了手,不过绝对没有动枪——枪我锁着,我爱人怎么会摸到——他弟弟向县公安局报警,公安局治安股一位白警官带4人来我家劝说,临走时白警官将我的枪拿走了,白说过几天给我送回来,也没有给我们收条”。李毛妮说,当时想着公安局是国家机关,枪由他们保存也好,就好多年没问过枪的事儿。去年年初和年底,她和老伴去了公安局好几次,找到了分管治安的副局长李建成,但没有问到枪的下落。
李毛妮说,就在记者采访前,她和老伴曾去找过一位副县长,副县长让她先写一份材料。她的材料说了枪的来历和被公安局收走的情况,“请求领导帮助查明我的枪的下落,我愿意将此枪献给国防教育基地展馆珍藏”。
★“我有权保管或捐赠枪”
李毛妮说:“我有权保管或捐赠荣誉枪。”她还找到了根据——一本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1962年印发的、已经发黄的《民兵工作手册》,其中《民兵武器管理规定》中有一条:“调整武器时,对于老民兵在过去战争中缴获的枪支,民兵个人受奖和全国民兵代表会议发给的枪支,除本人犯有严重错误或有其他问题不适合持枪外,都应让其本人保管使用,不要随便调动。”
记者告诉她引用的条文可能已经老了,因为1996年施行的《枪支管理法》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她已经不具备持枪的资格。可老人坚持说:“国家领导人都允许我持枪,谁也没有权力处置我的枪。”
她又说:“虽然我有权保管,但枪找回来后我肯定不会自己保存,而是要捐给国家。我是要找回我处置这支枪的权利!”
★“等春节后上班问一问”
1月31日下午上班时间,记者陪同李毛妮老两口来到上蔡县公安局,门岗上一位自称姓胡的保安说值班的局领导不在。
随后,记者又和他们一起到县政法委,政法委办公室一位值班的男同志在认真听完情况后,对李毛妮说:“我个人的看法是,你已经不具备持枪的资格。不过你要捐给国家也是个好事,就是找回枪也不可能让你拿回家,只能以你的名义捐给国家。”这位男同志让她写一份材料给政法委的领导。
2月1日上午8时40分许,记者又来到县公安局,见到了冯曙光局长。
在听了记者的情况介绍后,冯曙光在李毛妮的材料上批了几个字:“请李局长阅办。”副局长李建成告诉记者:“等春节后上班吧!枪的事时间隔了十几年,那位姓白的警官几年前就去世了。另外,治安股的同志都换了,年后把他们召集起来问一问。”
李毛妮能否如愿呢?记者将继续关注李老太寻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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