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警方规定破命案“六长”必到现场
为强化在命案侦破过程中协调、组织和联动,长沙警方17日宣布,接到命案警情后,包括市公安局局长在内,实行“六长”必到案发现场的制度。这一机制,对今年以来长沙一些命案侦破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城市扩张步伐越来越快,长沙市各种社会矛盾也日趋复杂,发生了多起社会影响很大的命案。长沙市公安局新闻中心介绍,长沙警方为在命案侦破上有大的突破,有效打击黑恶势力,强调落实“六长”必到制度。即在接到命案警情后,市、区两级公安局局长、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刑侦大队长和派出所长、刑侦中队长以及市局刑侦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六长”要到案发现场,让“六长”不仅自身对案件有感性认识,还要直接负责案件侦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对命案实行“立体勘查”等工作机制。
据悉,“六长”必到现场制度在长沙警方内部已经探索了一段时间,今年以来随着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与磨合,体现出快速反应,有效组织开展专案工作,抓住有利时期,确保现行命案及时侦破的作用。如春节之前两名外省人员在长沙市岳麓区制造的入室杀人抢劫案,警方接警后很快将已经潜逃至江苏、广西等地的全部案犯抓获。截至今年3月上旬,长沙命案侦破率达到了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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