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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安厅长:“我们不怕露丑”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嬿 发布时间:2005-05-31 09:59:18 浏览次数: 【字体:

   “在公安机关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利,没有不受监督的民警;要求民警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做到;要求民警不做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不做。”这是5月27日,省纪委副书记张景辉在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队伍建设会议上的讲话。记者从昨日的会议上获悉,为确保公安机关在工作中的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全省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又要保护广大民警的合法权益,省公安厅在此次会议上,对即将出台的《全省公安机关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甘肃省公安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规定(试行)》、《甘肃省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益若干规定》、《全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标准(讨论稿)》、《全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推进计划(讨论稿)》等相关意见和规定进行了讨论。会后,记者就有关我省公安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采访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赵聚忠。

    记者:赵厅长您好!我是《兰州晚报》的记者,现就我省公安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对您进行采访,也许有些问题比较敏感,您愿意接受采访吗?

    赵厅长:当然愿意。我们不怕“露丑”。

    记者:谢谢!能先谈谈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吗?

    赵厅长:我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以清理执法不规范行为、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等为主要内容,持续开展了“公安信访举报积压件集中清理”、“解决上访突出问题”和“两个违规”专项治理,集中查处了一批公安执法中的突出问题。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正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并在基层公安机关和窗口单位推行了“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保障制度和一站式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

    记者:公安队伍中曾存在一些“老大难”问题,现在这些问题得到解决了吗?

    赵厅长:我们对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和警服“三乱”问题进行清理后,已有效解决了一批影响警民关系和公安队伍形象的突出问题。另外,经过一年多不懈努力,公安机关内务管理和广大公安民警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可喜变化,公安队伍在枪、酒、车、赌等方面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04年,全省共查处违反“五条禁令”案件4起5人,同比下降84.0%、83.9%;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29起44人,同比下降32.6%、29%。

    记者:在公安队伍中是否存在“跑官要官”现象?

    赵厅长:这种情况存在。有少数民警尤其是领导同志,没有把精力放在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推动公安事业发展上,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捞取政治资本,放在跑官要官上。应该说,各级党委、政府在解决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由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方面力度是很大的,少数还没有解决的省上及各地党委也正在努力寻求解决的办法。现在的情况是,已经实现了党委常委、政府副职兼任或高配的地方,又出现另一种匪夷所思的现象:那就是个别同志的政治待遇解决了,但心思却仍不在工作上,甚至连人都找不到了———这完全背离了中央和省委的决策意图!

    记者:作为省厅“一把手”,您是如何看待以上在新形势下公安队伍中一小部分人出现的违纪问题?

    赵厅长:作为一支拥有两万多名公安民警的庞大队伍,在新形势下,一小部分人出现违纪甚至是违法犯罪,也是不奇怪的。全省公安队伍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民警是好的,仍是一支英雄辈出、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在面对队伍中已经出现、正在出现和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既不能见怪不惊、粉饰太平、盲目乐观,也不能大惊小怪、以偏概全、盲目悲观。正确的态度是要理智对待、理性思考,坚持用辩证的观点和历史的观点进行分析和研判。

    记者:您认为公安队伍中出现问题的“软肋”在哪?

    赵厅长:由于队伍管理的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行不力、监督不够的“软肋”,加之一些民警的素质还不是很高。内部存在多年的“痼疾”,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导致公安队伍中一些“顽症”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而从外部大环境看,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商品经济越来越活跃,但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各项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对公权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也不健全,在利益驱动下的权力异化、权力寻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所特有的过渡性问题。作为政府部门中公务员人数最多、并掌握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双重权力的公安队伍,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也是新旧体制摩擦、制度规范缺失、不良风气影响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记者:您作为公安厅厅长,如何看待“腐败问题”?

    赵厅长:在生活多样化、利益多元化,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公安队伍面临着各种思潮的巨大冲击和各种诱惑的尖锐挑战,腐蚀与拒腐蚀、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非常激烈。在这样一种环境和背景下,加强队伍建设,犹如逆水行舟。个人稍一放纵就会有闪失;工作稍一放松就会出问题。对此,我们一定要时刻绷紧抓队伍的这根弦,一丝一毫也不能放松。对待这些问题,既要有心理承受能力,更要有积极应对能力。

    记者:你如何看待“监督权”?

    赵厅长: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认为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执法活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把监督制约贯彻于公安执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另外,在公安机关以规范执法为核心,找准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切入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加强执法为民教育。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建立和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同时坚持制度建警。

    记者:赵厅长,这是最后一个问题:在保障民警权益方面省厅有哪些举措?

    赵厅长:我们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规定,研究并提出了《甘肃省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定额保障标准的意见》,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初步解决了民警工资实现不发生新的拖欠目标。同时,结合公安机关实际,提出了建立甘肃省公安民警英烈抚恤救助基金,因公牺牲、负伤民警抚恤救助,人民警察因公伤亡保险、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因公负伤快速救治以及休假、体检等制度的具体意见。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了干部聘任、民警聘用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省公安厅厅长赵聚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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