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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安专业化改革 变文职者补贴减1300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王莹 发布时间:2010-11-19 16:58:42 浏览次数: 【字体:

 

  作为公安部公安专业化改革试点城市,深圳公安专业化改革推进情况评估报告昨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评估报告在认为改革取得了一定积极效果的同时,也指出:由于人事变动较大,超过一成的民警认为改革影响了职务晋升,改革的协调推进力度有所弱化,一些关键配套制度至今尚未出台。

  不愿变文职

  脱掉警服感情难接受特殊补贴月减1300元

  在2006年启动改革时,最大的一个变化便是将在公安系统内进行职位分类,公安系统工作人员分为警察、文职和雇员三类,以打破目前参照机关干部执行的行政职务晋升“单轨制”,警察待遇不再由行政职级决定,而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进行专业定级,解决公安系统大部分干警职务不上、工资不加的弊端。

  评估报告显示,目前职位归类并不到位,公安系统确定划入文职的4个部门人员和警察中的警务技术人员,至今仍未进行职务套转,警员6个职系也尚未进行职位归类。在分析原因时,报告提出,一方面被划为文职类的部门现有人员均为警察,对脱掉警服转为文职在感情上难以接受,此外,由于不能再享受警务津贴等特殊补贴,也意味着每月将减少1300元。

  警务技术人员则需要评定任职资格,相关资格评审办法尚未出台。此外,报告还认为,公安系统民警混编混岗、人编分离现象较为严重,警员的职位归类存在困难。

  制度不健全

  绩效考核配套福利未见监督机构工作规则未定

  根据评估报告,一些体现改革专业化导向的制度至今仍未出台。比如作为体现分类管理、提高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素质的关键制度,包括能级管理、绩效考核等重要制度缺失,改革中体现从优待警、保障公安系统公务员切身利益的配套福利制度未见出台,保障警察执法为民的警察监督委员会成员确定办法及工作规则也未制定等。

  对于原因,报告提出,一方面公安专业化改革是试点性的“半步走策略”改革,需要逐步推进。此外,由于近年深圳人事变迁较大,原主导推动此项改革的公安专业化改革领导小组已经解散,改革协调推进力度有所弱化。另外,在进行了全市范围的公务员分类改革后,一些原改革方案中的比较优势已经有所弱化,导致和公务员分类改革难以对接。

  而在对改革的态度上,报告指出,虽然大部分民警对改革持肯定态度,但仍有超过一成的民警认为改革影响了职务晋升,打击了积极性等,存在负面情绪,部分民警抵触情绪甚至非常强烈。评估报告为此建议,改革要具体分析民警诉求,保持改革的连续性和严肃性。

  ■ 建议

  纳入全市改革 加快配套制度出台

  报告建议将公安专业化改革纳入统筹考虑,全面进行梳理和修改。同时加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尤其要优先出台分类管理后公务员住房保障、保健等配套制度,同时尽快建立健全能级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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