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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方的三项“管理革命”——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唐中元同志接受《现代世界警察》专访

来源:湘警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07-07 08:51:55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随着国家批准建设长(长沙)株(株洲)潭(湘潭)“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试验区,湖南的经济列车开始驶上了高速前进的轨道。2009年,湖南GDP总量达12930.4亿元,进入全国前十位。
  为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湖南省公安机关借公安部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三项建设”的东风,结合湖南的实际,提出了“两个坚持、三项推进”的工作思路,并推出了“精细化管理”、“民意导向”、“铁腕治警”等一系列创新性举措。
  这些创新性举措是如何提出来的?它们究竟包括哪些具体内容,有哪些显著特色?它们的实际效果又怎么样?带着这些疑问,《现代世界警察》记者专程赴长沙采访了中共湖南省委委员、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唐中元。 


     “两个坚持、三项推进”:近几年湖南公安工作的基本思路
  记者:我们了解到,近几年来,为落实公安部“三基”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的决策部署,湖南省公安机关提出了“两个坚持、三项推进”的工作思路。您能具体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唐中元:从“三基”工程建设开始以来,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就从湖南公安工作的实际出发,部署了5年为期的“三基一化”(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全面推进公安正规化)工程建设。以此为基础,经过几年的摸索,我们逐步形成了“两个坚持、三项推进”的整体思路。
  两个坚持就是:始终坚持公安工作的民意导向,始终坚持从严治警(我们现在叫“铁腕治警”);“三项推进”就是: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全面推进管理精细化,全面推进工作信息化。
  应该说,“两个坚持、三项推进”是今年湖南公安工作的总结提炼和基本经验,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公安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部署。
  记者:在“两个坚持、三项推进”中,您认为哪几个方面最具“湖南特色”,或者说是近几年湖南公安工作的特点?
  唐中元:“两个坚持、三项推进”中的大部分内容,兄弟省市公安机关也在提、也在做,但我们湖南公安机关在坚持“民意导向”、推进“精细化管理”和“铁腕治警”三个方面做的不少工作还是具有开创性的。我个人认为,这三个方面的工作,可以说是我们近几年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有人把我们这三个方面的工作称为三项“管理革命”。至于能不能称得上“革命”,还需要大家包括你们去评判。我们只是努力寻找新时期公安工作中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并且用它来指导公安实践。
  
    民意导向:一种真正“硬碰硬的警务考评机制”
  记者:“民意导向”或类似的提法我们在很多地方,很多场合都听到过,那么湖南警方所说的“民意导向”,含义有什么不同?
  唐中元:“民意导向”这个词,主要是把群众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永恒追求,这一点,我们与兄弟省市公安机关的理解不会有什么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如何把它落实到管理之中。
  我们的做法是,把群众满意情况纳入到全省公安机关的综合考评中,而且占很大的权重,也就是说,把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评判权真正交给了人民群众。这应该是我们的特色。
  记者:民意调查不少地方都在搞,但真正与考评结合的还不多见,在一个省的范围内统一实施更应属首创。那么这一考评机制是怎么形成的?“民意”在考评指标体系中到底占了多大的权重?
  唐中元:过去我们公安机关的综合考评,主要是由上级公安机关给下级公安机关打分。其中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因素和感情因素,“自由裁量权”较大,甚至出现打“感情分”的现象。
  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安工作的成效,我们从2004年开始,就将公安测评的结果纳入到全省公安机关的综合考评中。开始只占综合考评总分值的5%。取得经验后,公众测评的权重逐年增加到12%、30%,去年开始占50%。
  目前,我们的公众测评体系由两方面组成:一是省统计局民调中心进行的民意调查,主要是了解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几类犯罪严重情况、公安民警形象等方面的评价,侧重于调查群众安全感;二是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的警务调查,即对到公安机关报过警、办过事、上访过以及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群众进行电话回访,侧重于调查群众满意度。各市、县公安局的排名都与民意直接挂钩。
  记者:“民意导向”考评机制的推行有没有遇到过阻力?它给湖南警方带来带来了什么样的变化?
  唐中元:在推行“民意导向”考评机制的过程中,有些人曾担心群众不能客观地打分,不能客观地评价公安工作,但事实证明,这些担心是多余的,老百姓的评价基本反映了实际情况,对许多问题都看得比较准。
  与单纯由公安机关自己考评自己相比,“民意导向”这种考评机制,是一种真正“硬碰硬”的警务考评机制。建立这种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的考评机制后,我们就真正把公安机关该干什么、如何干、干得怎么样的指挥权和评判权交给了群众,促使各级公安机关的民警真正根据民意来抓工作,形成了“群众呼声就是命令、群众要求就是任务,群众满意就是政绩”的工作理念和行为习惯,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大大增强,群众满意度因此逐年上升。省民调中心调查显示,全省公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评价在连续数年上升的基础上,2009年又比2008年上升2.04分,警务调查中心群众对警务调查工作的满意度为82.98%。
  有一段时间“两抢”犯罪比较严重,就是通过民意调查先发现的。我们立即开展了“百日会战”,严打“两抢”犯罪,大大增强了老百姓的安全感。
  记者:除了“民意导向”考评机制之外,在坚持“民意导向”方面,你们还采取了什么措施?
  唐中元:围绕听取民声、了解民意、提高群众满意度,我们还采取了许多措施。
  首先是把 “大走访”变成了工作常态。省厅专门出台了20条“大走访”长效机制。我们要求,不管是哪个警种,都要坚持走访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化解民怨。“大走访”给我们的启示非常深刻,它告诉我们,要想让警民关系恢复到以前的样子,首先我们的感情要贴近群众,只有真正贴近了人民群众,才会了解群众盼什么、需要什么,才会知道我们的工作应该做什么,才能真正做到“群众盼什么,我们做什么;群众讨厌什么,我们改正什么”。
  其次是把“大走访”变成长效机制。原来我们把群众上访都当成麻烦,消极应付。后来,李江书记(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带头“开门接访”,坚持每月接访一次以上,而且专门选一些“老大难”问题。厅党委成员也坚持每月“开门接访”。再后来,我们把“开门接访”变成了一种全省公安机关的长效工作机制。现在,我们不但“开门接访”,还 “上门接访、网上接访”,通过主动约见接访对象,在公安厅外网“湘警网”上开设了“网上民声”栏目受理群众个案信访投诉,力求了解问题、解释政策、解决问题。
  在接访工作中,我们确立并始终坚持了“三个设定”原则,即:对群众涉法投诉举报和信访作“有理设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作“有过设定”;对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作“有解设定”。并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让群众看到、感到公安机关认真和纠错勇气。
  与此同时,我们还开设了“网上民声”涉警信访投诉平台,拓宽了群众来访和监督的渠道。
 
   精细化管理:警务正规化的必由之路
  记者:据我们了解到,湖南是全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精细化管理”的省份,为什么你们提的是“精细化”而不是“正规化”?
  唐中元:精细化管理是针对粗放型、松散型管理而言的。我们认为,精细化管理是实现正规化管理的重要途径,或者说必由之路。
  多年来,为了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纪律作风松弛、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我们也做过许多探索,但一直没有找到好的办法,比如搞过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绩效考核,但结果不能完全说明问题,还是比较粗放。
  李江同志来到省公安厅后,面对千头万绪的公安工作,他讲了三句名言:第一句是“将军赶路,不追小兔”,意即要抓大事,第二句是“细节决定成败”,意即在大政方针确定后,要重细节;第三局是“木桶理论”,意即要均衡发展。其中的第二句讲的就是管理的细化问题。
  他了解到河北廊坊市公安局在搞全面质量管理之后,敏感意识到这可能就是打开警务高效管理之门的钥匙。
  于是,在召开全省公安工作会议时,亲自领队,带着全体厅领导、厅属单位“一把手”和市州县公安局长,到廊坊学习、考察,专门了解和学习他们的理念。后来又派工作组再去廊坊,进一步研究,看他们的经验哪些方面是成熟的,需要进一步探索。省厅还成立了一个专门的调研班子,李江同志亲任组长。
  经反复调研,认真总结以往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的经验,才最终形成了适合湖南公安机关实际的精细化管理思路和方案。
  记者:精细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唐中元:主要是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依托警务信息应用平台,抓住“目标设定、责任分解、过程控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五个环节,以”日清事清、周结月评“为基础,对每个单位、每个民警每天、每周、每月和全年所做的事进行计划、控制和评价,将评价结果与单位和民警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从而促进民警和公安机关增强工作责任感、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记者:怎么设定目标?
  唐中元:每位民警一年做什么事,每月、每周、每天做什么事,先自己提出计划,然后由单位研究和审定。目标设定很重要,多了完不成,少了没压力。模棱两可不好考核,因此必须精细、易操作。
  记者:怎么分解责任?
  唐中元:结果必须运用,否则管理的目的就达不到。我们是从三方面兑现的:一是与“票子”(经济待遇)挂钩。一年下来,民警得奖金多的与少的能差一万多元。二是与“帽子”(政治待遇)挂钩。一年内精细化考核达不到四次优秀,不得提拔。三是与“面子”挂钩。考核结果给予通报、张榜公布。这无疑增强了精细化管理的刚性。
  记者:一谈“精细化”,难免让人想到繁琐,从而产生抵触情绪。如何避免精细化考核的繁琐“工序”?
  唐中元:这主要靠依托公安信息网络。我们开发了办公自动化系统与精细化考评系统合二为一的应用平台,把工作流与考评流结合起来,把看似烦琐的考核过程变成了简单的“鼠标点击”,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考评的科学性。
  现在,全省各市州县和派出所都全部实行网上考评。顺便提一句,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我们采取了全省统一建设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的模式。在全国各省级公安机关里,我们是第一个这么做的。
  一开始,的确是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精细化管理,认为把民警觉悟看低了,认为这种管理是资本家管工人。但李江书记非常坚决。开始在省厅机关、每个州市选择一个县市区公安局试点,摸索经验后再强力全面推行。也就是先行试点,再强制入轨。由于依托公安信息网络,简化了考核过程,考评越来越科学,现在大家不仅都自觉地接受了,并且发自内心地感到它成了自己工作不可分割的部分,离不开了。
  记者:精细化管理最大特点在哪里?
  唐中元:在于它既是结果控制,也是过程控制。如果不搞精细化管理,团队出了问题,都不知道出在哪里,目标没有落实,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有了过程控制,一切一目了然。抓管理,既要抓结果也要抓过程。
  记者:按照我们的理解,要实现过程控制,比如对执法过程的控制,是否应该有一套规范执法过程的标准?
  唐中元:对。为了实现对执法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我们着力细化了执法操作规范,加强了执法执勤“四化”建设:
  一是“自由裁量标准化”。我们先后出台了《公安机关涉案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若干问题解答》等规范性文件,有效解决了执法中自由裁量的问题。
  二是“模糊问题明晰化”。对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规范,先后出台了《网上执法办案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基层走出“模糊执法”的困境。
  三是“执法程序细节化”。我们针对盘问、处警、现场财物管理、告知权利通知家属、强制隔离戒毒等容易出现问题的执法环节,逐一制定了工作程序规范,增强了刑事、行政执法的可操作性。
  四是“警务工作正规化”。2008年,我们组织编写了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警务工作正规化指南》4本书,将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与素质要求、工作流程与执法依据、非常见警情处置、管理规范等5个方面的内容,分层级、分警种、分岗位作出明确规定,全省公安民警人手一册,并将其作为执法执勤的依据和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有效提高了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
  应该说,这“四化”建设,为精细化管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铁腕治警:由权力问责到制度问责
  记者:俗语说,慈不掌兵。你们提出“铁腕治警”,是不是也是基于这样一种理念?
  唐中元:首先,从理念上,我们认为,从严治警就是最大,最根本的从优待警。在这方面,我们的观点是“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现在考公务员多不容易,如果我们管理不严,导致民警把公务员这个饭碗都丢了,还谈什么从优待警?所以,从严治警,保证民警不犯错误、不脱警服、不进班房,就是最大的从优待警。
  其次,我们率先在全省搞了领导干部的问责。我们制定了《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真正实现了由权力问责到制度问责。
  记者:对领导干部问责,如何保证不走过场?
  唐中元: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厅党委提出了一个口号:“革领导机关的命”、“革领导干部的命”。省厅机关首先带头进行“阳光作业”。如公务接待方面,接待谁、多少人,都要公布。由于厅领导带头,2009年全厅接待费比2008年下降了39%。由此,厅机关作风出现极大好转。
  我们对领导问责是动真格的。2009年,全省公安机关共有57名各级班子成员因带队伍失职受到了纪律处分。
  记者:对民警怎么来严明警纪呢?
  唐中元:首先,对厅机关民警违法违纪,厅党委从不护短,发现问题,一查到底。2009年我们共查处厅机关10名违法违纪民警。
  其次,厅党委常年从厅机关抽派50名作风硬朗、业务过硬的民警,到14个市州进行纪律作风整顿的暗访督察,重点暗访民警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的情况。一旦发现民警违规违纪,我们坚持法纪法规、警纪警规并举,在定性量纪上,就高不就低,顶格处理。2009年全省共查处违反警纪警规的民警165人。
  可见,厅党委在整肃警风、严明警纪方面,领导力度是空前的,工作力度也是超常的,完全称得上是“铁腕治警”,由此大大提升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战斗力。
  记者: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对民警使用违规车辆等“小事”,往往反映更强烈,你们对此怎么处理?
  唐中元:主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如集中整治民警使用违规车辆、严厉整肃驾证考风、认真开展监管场所审计调查查等。今年我们还将重点查处民警参与娱乐场所入股分红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记者:民警违法违纪是令人惋惜的。作为领导机关,你们采取了哪些措施来预防和减少此类事件发生?
  唐中元:厅党委立足于教育人、帮助人、挽救人,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用亲历者现身说法。2009年,我们在全省公安机关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80多场次。
  
    永不言悔:直面警察这一高风险职业
  记者:“两型社会”建设目前是一个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围绕长株潭地区的“两型社会”建设,湖南警方都提供了哪些方面的服务?有哪些方面的作为?
  唐中元:“长株潭一体化”的提出,由来已久。上世纪50年代,就曾提出要把长株潭连起来建设成“毛泽东城”。1988年前后,省社科院的专家又提出应将长株潭一体化,建设成“两型社会”。直到2007年获得国务院批准。这是国家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
  目前,公安机关的服务与作为,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在城市建设方面积极介入,确保社会稳定。由于建设项目多,拆迁问题多,矛盾多,公安机关必须积极介入,一方面保障城市建设依法顺利进行,另一方面确保依法拆迁,确保百姓利益,维护稳定。
  二是在户口管理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目前,在这一地区,已经消除了户口的城乡差别,无论城市、农村、大家的户口都已经是 “居民”。湘潭、株洲之间户口已可互相迁移,长沙的落户条件也已所放宽。
  三是在城市规划上提前介入。比如道路交通、消防、派出所、电子监控系统建设等,我们均提前提出要求。
  记者:湖南这几年高速公路发展迅猛,“千里三湘一日还”已成了现实。去年底,武广高铁又通了车。这给湖南警方带来了什么挑战?
  唐中元:目前全省14个市州都有了高速公路。这对我们的管理体制的确带来了挑战。全省的高速公路,过去一直是由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管理。现在高速公路管理里程长了,问题就来了。因为高速公路上,不仅有交通问题,还有治安问题。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都是属地管理,这与高速交警的垂直管理之间就存在一个管理权限冲突问题。对此,我们正在积极调研、争取探索出一条适合湖南实际的管理模式。
  对于高铁来说,我们认为,今后的重点应该放在恐怖活动的防范方面。关于这一问题,目前我们省公安厅正在组织调研。
  记者:作为一位从警近40年的老公安,您能不能给我们谈谈您的工作经历?
  唐中元:我是1971年参加公安工作的。年轻时我就渴望当警察。在大队工作时,有惯偷闹得大家不得安宁,公安特派员带着枪,在村子里转了转就把案子破了。当时心里那个敬佩呀!记得当时买了件背心,自己还在上面写上了“公安”两个字。
  进了公安厅,圆了公安梦。我先后在治安处当过秘书、秘书科长,一干就是十几年。1985年,调到省委给管政法的领导当秘书。一年后,又回到省公安厅预审处担任副处长。1988年,我被任命为省交警总队总队长,一直干了六年。期间,有两年左右时间省委派我到益阳当分管政法的市委副书记。1994年,我被任命为省公安厅厅长助理。之后是副厅长。2003年起担任党委副书记、副厅长。2008年起,担任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去年当选为省委委员。
  记者:您能不能给我们讲一两件您警察生涯中感到最骄傲和自豪的事情?
  唐中元:我感到最骄傲自豪的,是我在担任副厅长期间,有幸带领大家破了几个大案,成功处置了几个大事件。
  “9.11”张君案可以称得上是“中国刑事第一案”,当时我是总指挥。这个案子破的很漂亮。张君团伙流串八年,犯案上百起,戕害了20多条人命。湖南警方在公安部的指导下,成功地破获了常德“9.11”案件,并把湖南、湖北、重庆几地的案件成功串起来,从而最终破获震惊全国的张君案。
  还有邵阳的姚志红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就是“小红宝”案,警方卧底半年,终于破案。此案中的60多团伙成员被押上法庭,其中被判处死刑的就有4人。
  还有就是处置洪江群体性事件。这一事件的处置现在已经成为群体性事件处置的范例。
  记者:请您简单谈谈您对于警察这一职业的理解。
  唐中元:公安工作非常辛苦。干了这行后,你睡觉也睡不踏实安心。我现在就怕半夜电话铃响,铃声一响十有八九就是出了大事。
  警察是一种高风险的职业,不仅面临牺牲,还面临被诬告等等。尽管这样,我们仍乐在其中。因为警察除暴安良受人尊敬;因为破案时而山重水复疑无路,时而柳暗花明又一村,让我们品尝到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苦闷和大喜大乐——所以,干公安当警察,永不后悔。
  记者:最后,能不能请您对《现代世界警察》的读者说几句话?
  唐中元:几年前我曾经写过一首词,也可以说是我的心声,里面也包含着一些我对于警察的理解,我就把它送给大家吧!这首词是这样的:
  少小有志从警,佩剑三十三载。风霜雪雨不懈怠,志在民安国泰。
  生性执言仗义,也曾参禅进斋。但有恶魔作祸害,竖眉可开杀戒!
湖南警方 管理革命 《现代世界警察》 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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