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安:一年通过信息化手段破案近万起
“推进信息化建设要坚定信心、痛下决心,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时不我待啊!”两年前,面对黑龙江公安信息化相对滞后的局面,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永波在公安机关的各种会议上都反复强调抓好工作的紧迫性。利用和把握好“后发优势”、力争在全国公安信息化建设大潮中实现“后发先至”,成为该省公安厅党委不懈追求的目标。一场持续至今的信息化“攻坚战”随之展开。
据了解,目前,黑龙江各级公安机关通过信息化手段直接破案率达到20%以上,间接辅助破案率达到40%以上。近一年来,全省通过信息化手段直接串并案件7230起,破获各类案件近万起,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4000余次。
2008年7月,初到黑龙江履新的孙永波在公安网上发现有许多外省民警留言提意见,说他们在查阅黑龙江人口信息时,发现有不准确资料。同期调研时,孙永波还发现,黑龙江公安机关应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社会管理和侦查破案的比例偏低。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于2009年启动了“公安信息化年”活动,力图全力拉升公安信息化基础建设水平。省公安厅专门制订了“公安信息化年”活动推进表,定期将各地落实情况通报全省。在“采、用、补、建、训、通、联、赛、增、强”等十个方面的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从领导到民警都加班加点,铆足干劲,使得落后的工作局面迅速得以改变。
信息化理念缺失、应用意识和技能不强、专业人才短缺曾是制约黑龙江省公安信息化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因此,省公安厅把信息化理念传播、技能培训和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基层公安机关也纷纷结合工作需要开展了富有实效的培训练兵活动。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除了开展对民警的相关培训外,还借鉴省厅做法,定期对县区局局长进行信息化考试,一些信息化技能薄弱的基层公安局长正是通过这样的反复考试改变了自身的落后状况。
2008年下半年以来,黑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分警种、分部门、分层级开展公安信息化应用培训班1098期,培训人员36420人次,基层民警的信息化应用层次从最初的查看通知通报等初级层面,上升到了开展碰撞比对、综合分析、轨迹研判等深层次应用层面,应用的深度和广度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针对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黑龙江省公安厅科技部门在全省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数据采集整合会战。各地在推进相关工作中也纷纷推出硬性工作措施。大庆市公安局将公安网原有信息封存,重新录入,每周召开例会通报进度,并明确了这样一条工作原则:一旦再发现错误信息,就倒查责任。
“整合共享”在这一时期成为关键词,各警种之间、各市地公安机关之间主动打破“信息壁垒”,最大限度地向全警开放本部门掌握的业务数据,全警“整合共享”信息的局面基本形成。截至目前,全省已整合共享了治安、刑侦、交警等6个部门的17个主要业务数据库,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长期困扰应用工作顺利开展的问题,基本实现了业务数据库之间的“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全警共享”。据统计,黑龙江省公安信息综合应用平台自去年9月底开通试运行至今,点击率已超过22万人次,平均每天超过1200人次,目前仍呈现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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