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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机关全面开展严打整治行动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何勇 发布时间:2010-06-19 08:04:04 浏览次数: 【字体:

 

       群众最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最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获悉,从现在开始到年底,辽宁全省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7个月的“2010严打整治行动”,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创造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今年以来,辽宁全省社会治安形势始终处于平稳、可控状态,但由于特殊省情和社会转型、经济转轨、企业转制步伐的加快,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发性、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各类矛盾日益凸显,各种问题多样多发,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和繁重艰巨的任务,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辽宁省厅党委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在全省广泛开展“2010严打整治行动”。

  辽宁省厅党委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在这次严打整治行动中,要做到严字当头,严打严治,毫不手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在全省实现“五个一批”和达到“四个明显提高”。“五个一批”即:坚决破获一批影响大、危害大的恶性刑事犯罪案件;坚决惩处一批屡教不改、恶意犯罪的违法人员;坚决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坚决查处一批危害公共秩序的违法经营场所;坚决化解一批影响社会安全的不稳定问题。“四个明显提高”即:打击刑事犯罪能力明显提高;解决突出治安问题能力明显提高;社会治安防范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辽宁要求要把群众安全感最差、反映问题最多、违法犯罪最突出的地区,作为这次严打整治的重点地区。其次,要突出整治的重点行业场所:采矿业、物流业、滩涂码头交易市场,各类私人侦探、非法讨债公司、调查公司,非法从事“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娱乐场所等,对这些行业场所的严重违法犯罪,必须坚决打击、彻底整治。对那些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团伙,两劳释解后重复犯罪的违法人员,通过涉众型经济犯罪、银行卡犯罪、电信诈骗犯罪疯狂敛财的骨干分子,以及人民群众反应强烈、深恶痛绝的制造贩卖假证、私刻印章等违法犯罪人员,要按照“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要求,采取异地调警、多警联动、多部门协同作战等超常举措予以严厉打击。

辽宁公安机关 严打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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