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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三项建设” 实现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厦门市公安局推进“三项建设”纪实

来源:厦门广播电视集团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04-29 14:51:46 浏览次数: 【字体:

 

 欢迎收看视点。公安部部署开展“三项建设”以来,厦门市公安局党委把“三项建设”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三基”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通过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不断推动我市公安工作科学发展。
    
    经过不懈努力,厦门市公安局在“三项建设”中取得一定成绩。今年,厦门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让厦门更安全,让市民更安心”的奋斗目标,厦门市公安局将继续以“三项建设”为抓手,深入贯彻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相关部署,学习借鉴兄弟地市公安机关的成功经验,扎实推进“三项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推动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深入推进“三项建设” 实现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厦门市公安局推进“三项建设”纪实
    
    推进信息警务 打造数字公安
    
    厦门市公安局信息化建设起步早、基础好,早在1995年,就积极响应市政府建设“信息港”战略,开始全盘规划、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近年来,市公安局加大人、财、物投入,硬件条件逐年改善。2003年以来,全局每年投入公安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的经费均在5000万元以上。目前,全局每百名民警拥有计算机110台;完成所有分局三级网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二级网带宽达到2.5G,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高速城域网络。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正式获得实验室国家认可资格,全市6个行政分局技术室全部达到公安部一级刑事技术室标准。厦门市政府还将“城市治安报警监控系统”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近4亿元建成47200多个监控点,基本实现对城区的覆盖,其中社区覆盖率达99%,为推进信息警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市公安局的强力推进下,信息化手段在公安工作中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全局80%以上公安业务实现信息化,基本做到“警务网上运作、信息网上共享、数据网上关联、服务网上办理、管理网上进行、绩效网上考核”(字幕)。
    在打造数字警务中,市公安局充分利用厦门信息产业较发达的优势,依托信息产业部门数据交换平台,把信息收集的触角延伸到社保、医保、公积金、计生、法人、航空旅客等15种社会数据,自主研发公安业务应用系统48个,占全部系统的83%,其中城市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被公安部评为重大科技推广项目,案(事)件系统被国务院办公厅评为1999年以来“中国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成果”30强。
    市公安局还将信息化培训考试作为警衔、职务晋升培训的必设课程,列入基层民警实战技能必训项目,全局50岁以下民警全部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一级B考试;信息基础采集融入日常警务工作,基础数据采集与录入质量不断提高,为警务信息化建设提拱了强有力的保障。
    市公安局不断强化信息导侦、导防、导巡,扩大信息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领域,并依托110指挥中心建立每半月一次的警情分析制度,做到信息研判、科学用警。
    市公安局还为路面执勤巡警、交警配备了单警定位单元和车载GPS卫星定位系统,实现了指挥中心对路面执勤民警的扁平化指挥、点对点调度。同时还建设了移动警务应用系统,一线警务人员可通过手机查询部、省、市三级公安信息资源库;交警部门可通过“移动警务通”、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彩信服务平台,实现对道路交通管理的现场简易处罚和事故快速处理。依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搭建户口迁移服务平台,实现省内跨市和本市跨区间户口迁移的网上办理。
    
    管理执法源头 提升执法水平
    
    面对高度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环境,市公安局积极探索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推动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全局8个分局中,有一半以上分局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行政诉讼案件、劳动教养案件连续保持5年和7年“零败诉”纪录。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执法主体建设,在加强对民警教育培训的同时,充分运用考评的杠杆作用,加大执法质量考评在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建立健全民警执法责任制和执法档案,把执法业绩与民警的职务晋升、奖惩等紧密挂钩,评选表彰“执法办案标兵”,促进了基层执法办案质量的提高。
    完善制度是规范执法的前提。市公安局针对基层执法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规范110接处警、加强嫌疑人入出派出所管理等100多项制度规范,并借鉴“五条禁令”的形式,出台公安民警执法工作“六个严禁”,条文简单、易于执行。在全省率先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范,建立了行政自由裁量公开、审核、备案、集体讨论和责任追究“五项制度”。成立规范性文件、权力运行清理工作小组,通过对各个时期文书档案的梳理审查,确定了近200件行政执法依据,归纳了1406项行政职权,并将其全部分解确认到86个执法主体的157个岗位上。此外,还制作了全局《行政职权统计表》和《行政职权目录》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效解决了各执法部门、执法岗位之间执法权责不清、权责不明、权责交叉等问题。
    市公安局还从积极破解执法难题入手,实现了六项执法创新:一是建设了网上执法考评监督系统,实现了从接处警到案件办理各个执法环节的无缝对接和全程监督。二是建设了网上督察中心,加强对民警执法执勤行为的实时监督。三是设立了看守所特审室,解决办案单位深挖审查犯罪嫌疑人的问题。四是设立了公立医院驻看守所医疗室,解决了在押人员就医难、办案单位与监管场所之间的入所标准争议,以及嫌疑人入所体检等问题。五是实行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快速处理,提出“模糊责任”概念,率先建立保险事故车辆集中定损中心,推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彩信服务平台、建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现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成立全国首家常驻式道路交通法庭,专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有效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化解了社会矛盾。 六是建设了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平台和移动警务通系统,实施简易处罚,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执法透明度。
    
    实施全警公关战略 构筑和谐警民关系
    
    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且有效的途径。近年来,市公安局以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与市民群众的沟通,努力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与合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从1999年至2009年的11年间,厦门市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有9年位居全省第一,2009年获得群众安全感、对公安工作满意率和全省综治考评三个第一的佳绩。
    市公安局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检验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广泛开展开门评警活动,委托专业机构每季度一次对各分局辖区群众满意率、安全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市公安局年度综合考评中,分值占总分值的30%。指挥中心建设110处警自动评价体系,主动征求群众对接处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09年以来,市公安局与市综治办联合实行街镇与派出所治安责任捆绑制度,对排名末位的街镇实行综治“一票否决”,促进基层党政对社会治安工作责任的落实。积极培育“忠诚、正义、责任、奉献”的厦门警察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精心策划组织 “警营开放日”、“校园平安行”、公众评选“十佳民警”、 “警察文化周”等一系列警民互动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平安建设进社区、进校园、进厂店等平安创建工作;积极发动组织反扒志愿者、110外语志愿者、社区治安志愿者等群众力量;探索建立“警校共建”、“警企共建”等警民一体化的警务新模式;实行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制度,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犯罪;不断创新警民沟通渠道,建立“网上警务室”、“社区警务QQ群”、警务短信平台、网上在线交流等新平台,有效密切了警民关系,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市公安局着力培育全警公关理念,把警察公关课程纳入“三个必训”内容,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开展警察公共关系论坛、论文征集评选等,不断提升基层一线民警警务公关意识和技能。同时还专门制定了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指导文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警察公共关系联络员队伍,推动全市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走上规范化、专业化道路。坚持以点带面,通过培育10个“警察公共关系示范点”,评选优秀“警察公共关系案例”,表彰11个“争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先进集体”和50名先进个人,推动全警“大公关”格局的形成。

厦门市公安局 “三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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