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公务人员退休改制:警察等危险职业不受影响

台“铨叙部”表示,警察等危险及劳力特殊职务人员非比照一般公务人员,基本上不受“八五退休制”影响。(图为台北县警察演练元旦升旗,中央社资料照片,记者黄旭升摄) 图片来源:中央社
华夏经纬网1月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公务人员退休制度从“七五制”改为“八五制”,让警察忧心“白发还得站街头”。对此,“铨叙部”表示,警察等危险及劳力特殊职务人员非比照一般公务人员,基本上不受“八五退休制”影响。
据报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日前初审通过“公务人员退休法修正草案”,从“七五制”改为“八五制”。据了解,“七五制”是指公务人员任职满25年以上退休者,年满50岁可以支领月退休金,否则都是请领一次退休金。公务人员退休申请全额月退休金的条件,工龄达25年者,必须年满60岁;年满55岁者要请领全额月退休金,至少须有30年工龄。
“铨叙部”今天指出,“立法院”初审通过的“公务人员退休法修正草案”,对于警察等危险及劳力特殊职务人员请领月退休金的条件,并非一律比照一般公务人员,而是订有例外规定。
“铨叙部”进一步解释,对于担任危险及劳力特殊职务人员请领月退休金的条件,是由“六五制”渐进延后至“七○制”,也就是工龄应达15年以上且须年满55岁以上才可请领月退休金;另外,在“退休法”修正施行前,如果已经符合领取月退休金条件,仍继续保障适用原规定,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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