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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公安局和铁道建筑公安局在京机构移交北京警方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郭晓乐 发布时间:2009-12-13 15:57:36 浏览次数: 【字体:

 

     昨天上午,北京市公安局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签署了两公司所属在京公安机构移交协议,并举行了揭牌仪式。移交协议签署后,2010年1月1日起,这两家央企的在京公安机构正式纳入北京市公安局体制内运行,机构名称为北京市公安局铁路工程公安局和北京市公安局铁道建筑公安局。

  昨天,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安顺表示,此举标志着中国铁路工程公司所属的铁路工程公安局、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所属的铁道建筑公安局在京机构移交工作取得了实质进展。

  据悉,此前,国家提出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问题,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按国务院统一部署,部分中央企业社会职能部分,将按属地原则移交所在省、地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管理。从2005年至今,这两家公司所属的各级公安机构,已在西安、甘肃、南京等多地就地移交。记者了解到,此次移交,也是央企分离办社会职能在京的首次移交。

  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表示,移交协议签署后,2010年1月1日起,两局正式纳入北京市公安局体制内运行,机构名称为北京市公安局铁路工程公安局和北京市公安局铁道建筑公安局,作为地方公安机关按属地原则在地方行政区域内开展工作,不再履行市公安局执法权限以外的职责。

铁道建筑公安局 铁道建筑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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