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
近日,山东省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启动,我市公安民警李彬、宋建波入围候选人前30名。
从现在起至明年2月上旬,省公安厅将联合大众网、山东电视台公共频道、齐鲁网等全面启动山东省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网络投票或手机短信投票,为自己喜爱的候选人投上一票。即日起,相关候选人事迹将在大众网、山东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节目、齐鲁网等进行刊播。我市入围的两位民警分别是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彬,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兼便衣抓捕分队队长宋建波,两位同志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屡立战功,事迹感人,其个人事迹已刊登在11月10日和11月24日的泰山晨刊《公安周刊》B02版上。投票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10日24时,通过网络投票和手机短信投票两种方式参与评选活动。
群众投票结束后,省公安厅将邀请有关政法部门负责人、媒体负责人及社会特邀监督员等组成评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等情况综合考量,评出10位民警当选第二届“全省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
网络投票方式:登录大众网(www.dzwww.com),或者登录大众网“山东省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评选专题页面(www.dzwww.com/2009/jc/)进行投票。每次投票可选择6至10名候选人,少于6名或多于10名为无效票;投票时,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及目前所在省份为必填项,并确保真实,否则无效;一个身份证号限投票一次,若重复投票只按第一次结果计入。本次网络投票属公益活动,投票一律免费。
短信投票方式:在有效投票时间内,手机用户将最喜爱的1位候选人数字编号发送至10628787172,即完成投票。同一手机号码对同一候选人只能投一次,累计限投10名候选人。在投票的同时,手机用户还可以向短信平台发送留言,发表意见,为评选活动建言献策。群众短信投票只收取通信费每条0.1元,免收信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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