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长王惠敏:敏锐治安 主动治安 实力治安

宁波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王惠敏今日14:30做客人民网,就“全力挤压犯罪时空、优化群众安居环境”与网友交流互动。
王惠敏表示,评价地方社会治安好坏的标准就是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跟满意度。按照这一标准,宁波公安究竟是如何做呢?
王惠敏介绍,宁波从公安工作实际出发,提出了“三个治安”的理念,首先是“敏锐治安”努力做到敏锐洞察,善于发现,有效处置。其次是“主动治安”,努力做到积极履职,主动应对,确保地方的平安;第三是“实力治安”,努力做到强基固本,有力保障,增强我们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的底气和内功。
“这三个治安的理念,是当前指导宁波公安工作符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理念。”王惠敏表示,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客观分析宁波治安现状,不难发现有三种情况:
第一,在科学技术已普遍应用到治安领域的今天,公安信息化和科技手段还不能完全取代警察的所有勤务,从治安的角度,科技手段只能作为支撑,直接性不够或者说不明显。第二,在信息化警务的模式下,暴露出公安机关整体的警力不足、局部警力浪费的现象,治安工作中的见警率不高、威慑力不强。这是我们自己从自己的角度查找问题。第三,在新旧警务机制的磨合期,旧的不扬弃,新的还不够完善,工作机制出现断层,治安基础相对脆弱。
基于这样三种现实,宁波公安积极探索、努力构建以情报信息主导下的“点上控得牢,线上巡得威,面上打得厉,块上守得稳”打防管控一体化机制。王惠敏介绍,这是一种与信息化相对应、人机互动的“挤压型”、“常态化”的防控机制。其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真正感觉到警察就在身边,增加安全感;使犯罪分子知道警察就在身后,提高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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