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警交通事故多发 浙江首次出台警车使用规定 来源:现代金报 作者:张启航 程超 发布时间:2005-05-11 08:29:0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警用车辆的使用管理,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公安厅出台《浙江省公安机关警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切实采取措施遏制涉警交通事故的多发。 今后,如果有民警未经审批擅自使用警用车辆;非紧急警务超速行驶;将警用车辆借给公安机关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警用车辆,民警所在单位要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理,视情还将给予通报批评。 智能标签: 警车 相关内容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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