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明山连续破获系列技术开锁和系列钻窗入室盗窃案件
作者:黄国华 刘永利
自2009年9月,公安机关开展“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以来,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分局刑警大队始终坚持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在连续侦破衡兴达、陈东旭系列尾随单身妇女抢劫案、谢学博抢劫出租车司机案和成功打掉赵惠升等人跨省盗窃团伙后,近日明山刑警大队再次连续侦破系列钻窗入室盗窃案和系列技术开锁盗窃案,破获刑事案件35起。
(一)特大系列技术开锁盗窃案
2009年9月10日,在明山区北地本钢文化中心附近一居民住宅发生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被害人家中被盗黄金戒指等物品,价值2000余元。
接到报案后,明山刑警大队技术中队技术员与大案一中队侦查员在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席权民、房忠明的带领下立即赶到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及走访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察,技术员从案发现场提取到了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并在第一时间送检。同时,刑警大队负责串并的同志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选择的作案目标以及遗留在现场的痕迹物证将此案与2004年以来发生在明山区内的其他8起入室盗窃案串并成功,为并案侦查提供了重要依据。
在市局刑警支队技术二大队的大力配合下,对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进行处理、比对,锁定此案的犯罪嫌疑人为王某(男,34岁,住明山区育红街,无业,两次犯罪前科)。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最终明山刑警大队大案一中队中队长曾平平带领侦查员在东兴派出所社区民警的大力协助下,于2009年9月17日上午,在市职业病院门前将正在看病的王某成功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于2004年夏天至2009年9月间,先后在本溪市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等地,采用技术开锁的手段侵入居民住宅实施盗窃作案20余起,涉案价值五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二)系列钻窗入室盗窃案
2009年5月至今,在明山区高峪等地连续发生多起钻窗入室盗窃居民住宅案件,涉案价值2万余元。明山刑警大队侦技人员经过细致的现场勘察、回访被害人和对作案手段等特点进行分析研究后,认为这些案件系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为。明山分局对发生在“社会治安整治”行动期间的该系列案件非常重视,责成刑警大队大案三中队负责该案的侦破工作。
10月17日,在明山区高峪派出所管内再次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件。刑警大队技术员通过认真细致勘察现场,在案发现场提取到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痕迹物证,及时进行网上比对。10月13日,通过现场痕迹同一认定,最终锁定潘某(男,40岁,三次因偷窃被行政拘留、两次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为此系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同时,查明潘某于2008年8月因故意伤害被溪湖分局立为网上逃犯。明山分局刑警大队立即围绕潘某开展专门工作。10月15日,明山刑警大队得到线索:潘某已于10月13日被铁路本溪站派出所抓获已移交至溪湖分局,并被溪湖分局因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得知此情况后,明山分局与溪湖分局沟通后,提审潘某。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潘某对其从2009年5月至10月间先后在本溪市明山区、本溪县、南芬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采用钻窗入室的手段,盗窃作案14起,涉案价值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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