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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分局经侦大队出台进企业服务措施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黄国华 穆仁君 发布时间:2009-11-01 21:46:28 浏览次数: 【字体:

 

    作者:黄国华  穆仁君

    近日,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经侦大队适时出台了“公安民警进万家”活动工作措施。
    一、大队成立经侦民警进企业服务领导小组,由大队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研究制定组织推进落实服务企业的各项措施。
    二、大队每个班子成员各负责带领一个走访服务小组,对明山地区有规模的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扎实的走访活动,通过走访,全面了解公司、企业经济状况和经济犯罪形势,防范和打击不法经济活动,保护合法生产经营,每个经侦民警要与五个本地区重要公司、企业结对子,向公司企业发联系卡,定点长期上门服务。
    三、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制宣传,增强防范能力,建立经营活动中的预警机制,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
    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发现或接到企业的报案线索,及时受理,快侦快办,重点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尽最大努力挽回经济损失。
    五、对新建或招商到本地区的企业,要在筹建阶段实行提前主动联系,以便提供更周到、完善的保护和服务。
    六、一切从大局出发,在调查办案中,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慎用查封、冻结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企业高管人员,在不影响侦查和起诉的前提下,不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七、利用各种信息渠道有效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转制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及时向企业通报,为政府当好参谋,严防引发群体性事件。
    八、经侦大队自身严明公安纪律,杜绝干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侵犯企业利益的任何行为。

本溪市明山分局 黄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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