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锻造公安队伍
安徽省各级公安机关不断探索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理念、方式和手段的创新,积极推行用制度管人,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规划、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和推进公安机关内部科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制度。这些规范性的制度,实现了“经验式”、“粗放型”公安队伍传统管理模式向科学化、精细化的现代管理模式转型,基本实现对公安民警做到以岗定责、以责定标。
安徽省公安厅把经济领域中项目制管理的理念引进了公安队伍建设,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指标化”的要求,把要完成的任务分解成一个个项目,每一个项目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人,提高了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水平。通过项目制管理,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落实和创新。在全省倡导推行新型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分期分批对全体民警进行轮训,组织各种形式警民岗位互换、体验活动,切实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实际本领,拉近警民距离。厅局长接待日、“全省公安民警大走访”、“警营开放日”、“警民相约警务室”、民警向辖区群众述职等警民互动平台,已经成为和谐警民关系特色品牌。
安徽省公安机关还大力加强了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基层“四长”任职资格制度,健全完善了各级领导班子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去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全面实行了“准入”制度,把“四考”和体能达标作为警衔晋升培训“准入”必备条件,进一步推动岗位练兵和养成训练。通过建立健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机制、公安保障机制、为基层办实事机制、苦练基本功机制等,让公安基层基础建设随着经济发展和职能要求同步发展。 3年来,全省新增警力全部沉入基层。
系列举措强化了民警的主体作用,激发了全警工作热情,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理念得到新的升华,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 2008年,因公安执法问题引发的信访案件比2007年下降32%,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为94.9%,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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