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进医院 贴身保平安
为维护医院内部及周边治安秩序,保障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创建良好的医疗环境,今年以来,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开展了警务工作进医院活动。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发生在医院及周边的治安案件同比下降了66%,刑事案件同比下降了58%,95%的医患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公安机关的这一做法赢得了医护人员和广大患者的一致好评。
一、 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开创医院警务工作新思路
近年来医患纠纷数量逐年增加,并且处置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一些不法之徒借医疗纠纷大闹特闹,肆意敲诈,有的冲击医院和卫生部门领导的办公场所进行打砸,有的对医护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恐吓。医疗单位、卫生主管部门和医护人员对此叫苦不迭、反应强烈。“千名民警进万家”活动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刘国秀局长多次就医院警务工作的开展作出重要批示。各单位还以座谈会的形式,面对面地倾听了医疗部门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就加强警医共建、医疗部门内部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公安机关开门纳谏、问计于民的工作态度受到了各级医疗部门的高度赞扬和热烈欢迎。警医双方达成共识,在有条件的医院建立起标准的警务室,同时向警务室派驻公安民警,全力铲除病人财物被偷、医托诈骗、医闹找茬儿等医院的“治安肿瘤”。为使各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做到有的放矢,市公安局先后制定下发了《警务工作进医院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多次召开会议对医院警务工作做出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
二、统一标准、规范建设,创建医院警务工作新载体
根据警务前移、警力下沉的原则,本溪市公安局在各级医疗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全市18所二级乙等以上医院有14所医院在内部建立起了标准的警务室,建室率达到78%。本溪市局还要求属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向警务室派驻了专兼职民警,对违法犯罪分子和寻衅滋事人员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一是警务室外观标识显著、统一。警务室外部统一喷涂蓝白道标志、悬挂警徽,标明某某公安派出所驻某某医院警务室,设置警民联系板公开民警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使报案和求助的患者一目了然。外部设置治安形势提示板,及时向患者通报案件信息,提高患者自防意识。二是警务室内部设置医院安全委员会名单、医院平面图、驻医院警务室民警工作职责。警务室内建立了《治安、刑事案件登记簿》、《医院警务室工作日志》等工作台帐。三是向警务室派驻具有一定协调能力、业务水平较高、群众工作能力较强的民警,其中市中心医院和本钢总院两个三级甲等医院分别派驻3名专职民警,其他15所医院派驻兼职民警,兼职民警每周进驻医院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发挥医院警务工作新作用
在建立警务室、派驻民警的基础之上,市公安局对进驻医院民警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使警务室和民警的作用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医院警务工作实际情况,依法有效打击医院内部及周边地区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注意收集、上报影响医院稳定和治安秩序的情报信息。市中心医院保卫干部由衷地说:“警务室建立以前,急诊医生被酗酒闹事的患者打骂的现象十分普遍,医院保安上前制止不但不起作用,有时还会引起更大的争执。而在医院设立警务室会让这些人有所顾忌。民警进驻医院以后,不管是酗酒的还是打架的都大大减少了。”二是根据《内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治条例》及化学剧毒品管理法律法规,组织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督促医院相关科室定期开展防火、防盗、防爆检查。加强财务室、放射源、毒化药品、精神麻醉药品库房(室),高压氧舱、氧塔等重点部位、科室的安全检查。对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防范业务培训和指导。三是接到医患纠纷报警后及时出警,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前期化、细致化,控制局面、积极解化矛盾,努力将各类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成功处置、化解医患纠纷13起。对于在医疗机构内拉横幅、设灵堂、焚烧冥物、播放哀乐、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对劝阻无效的依法进行处罚。8月25日,本溪市金山医院一名患者做完心脏手术后不久死在了医院。其家属纠集了20多个人在中心医院门口外的人行道上拉横幅、摆花圈、烧纸,严重地影响了市容和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经过警务室民警、属地派出所6个多小时的工作,家属认识到了这样做是不正确的,并同意与院方协商解决问题。9月24日,本溪市第九人民医院一名脑梗塞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病变突发脑出血而死亡,患者家属聚集十几人日夜在医院烧纸、摆花圈、哭闹,并将尸体摆放在医院大厅内,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北地派出所20多名民警在所长孙仁昊、教导员刘强的带领下,采取果断措施,将尸体抬走、花圈撤掉。在处置过程中,民警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始终非常理智依法予以处置。教导员刘强在鼻骨被打致骨折的情况下仍然坚守在岗位,所长孙仁昊、副所长姜岩松、孟昕,民警蒋毅、刘贺龙、徐延凯等同志在被撕扯、被谩骂的情况下,仍然对当事人予以劝告直至事件平息,受到院方及卫生部门的高度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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