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明山公安周密部署“进企业”活动
日前,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结合公安部“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和省厅“公安民警进企业”精神,结合今年第四季度全区经济发展实际,对深入开展“进企业”活动进行认真细致研究,对“公安民警进企业”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要对进企业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有足够认识。具体讲,进企业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创新之举;是服务党的中心工作,服务服从经济建设的务实之举;是为党分忧、为企业解愁的忠诚之举;是“千名民警进万家”的延伸之举;是实践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具体体现;是公安工作改革创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具体体现;是公安工作走向社会,服务社会,走进群众,服务群众的具体体现;是对广大民警群众工作能力水平的一次全方位培养锻炼。二是必须限时完成好对帮扶企业的摸排工作,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将工业企业数、规模企业数、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数、支柱型企业数、优质名牌企业数、经营困难企业数、效益下滑企业数、有职工下岗分流裁员情况的企业数、存在集访和突发事件的企业数、内部及周边治安状况欠佳的企业数,全部纳入工作视线,分门别类,统筹安排。三是要按照工业企业必进、规模以上企业必进、国计民生企业必进、支柱品牌企业必进、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必进、治安不好矛盾多的企业必进的“六必进”的要求,迅速调整帮扶对象,真正进到确需帮扶的企业之中去。四是要澄清进企业怎么进的问题。要象国秀局长要求的那样,“当好企业的门卫、更夫、保镖,为企业提供保姆式的服务”,按照市局出台的“服务企业三十项举措”和分局“十大工作任务”去操作,要把握思想性、主动性、及时性、经常性、创造性、示范性。五是要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市局进企业“十不准”和分局“十大纪律”的相关要求,真正做到真诚帮扶不添乱,规范言行见成效。六是要抓好典型选树、培养工作。对集体和个人典型,要善于发现,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大力推广。七是要认真抓好情况报送和信息反馈工作。各单位每星期要向分局报送一次进企业进展情况,要有数字、事例、做法、成效。分局“双活动”办每10天要向市局宣传处报送一次信息,国保大队每10天要向市局经文保支队报送一次信息,力求客观、及时、准确反映活动全貌。八是进万家、进企业活动要着力突出明山公安特色,要以“十进”为基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活动既丰富多彩,又成效显著。九是要组织材料,提前做好向市局汇报工作的准备,要突出特点,有独创性。分局每半个月将听取一次各单位情况汇报,“双活动”办要将汇报内容事先列出提纲,统一汇总。十是要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工作,选材准确,要突出亮点,对全局工作具有指导作用,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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