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安营造“四个环境”多举措促非公经济发展
贵州省公安厅日前发布了《贵州省公安机关关于保障和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为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努力创造“四个环境”,建立“七个机制”,真正使非公有制经济充分享受应有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和服务。
据悉,贵州省公安机关将着力创造的“四个环境”包括:良好有序的治安环境、诚信公正的竞争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建立的“七个机制”分别是领导责任机制、警企联系机制、长效走访机制、网络服务机制、警种协同机制、监督检查机制、投诉反馈和责任倒查机制。
贵州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围绕环境创造和机制建立,《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行霸、业霸等黑恶性质犯罪和其他各种危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有效治理治安难点、乱点,及时调解非公有制企业与地方的治安纠纷,积极指导、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要严厉打击制假贩假、非法经营等扰乱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知识产权的经济领域犯罪,对发生的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经济犯罪案件,坚持快侦快破、办案公开、立案破案及时回告,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注重犯罪预防,最大限度地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要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在户籍迁移、配偶子女落户、机动车登记、驾照审验、外籍员工及家属居留签注、往来港澳地区等方面的条件或时限。同时,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将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户口、身份证、护照等证照受理、审批的“一站式”服务。消防部门也将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优先勘查、优先审核、优先审批、优先验收;凡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前要认真进行审查,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慎用强制措施,严禁对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围绕建立“七项机制”,贵州省公安机关也将有一些新动作:各市、州、地、县公安机关将成立与非公经济联系的专门机构,并为省内大中型非公企业开辟旨在畅通联系的“绿色通道”;定期组织民警深入非公企业了解情况、排忧解难,在非公企业中邀请监督员等。
其中,积极利用网络开辟便民服务平台、提高效率、广求民意,成为《意见》多项措施中的一个亮点。记者获悉,公安机关将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为非公企业提供各种业务和法律咨询服务。同时,通过开设网络论坛、发表留言、设置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倾听非公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此外,还将运用已建成的网络安全报警系统,及时受理回应非公企业的报警求助,并最大限度拓宽保护救助渠道。
贵州省公安厅负责人表示,如有民警或公安机关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甚至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时,非公企业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纪委、督察、信访部门及“110”报警服务台投诉、举报。一般的投诉和举报在5个工作日内,重大的投诉和举报在1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对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要依法依纪倒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