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积极推广技防设施成效显著
作者:黄国华 刘宏亮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地处市区东部,随着城市东扩战略的进程,全区人口总量不断上升,企事业单位数量逐年增加,成为该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个亮点。同时,该地区治安状况也日趋严峻复杂。突出表现在:一是攀爬阳台、掰护栏入室盗窃抢劫案件占有相当的比例。二是随着明山区企事业单位的增加,金柜被盗案件时有发生。三是在樱桃花园、樱桃小区、华厦花园、仁和小区等四个高档小区居住的市级领导、正局级领导比较集中,曾先后发生凶杀案1起、市级领导干部家被盗案件2起,安保工作面临巨大压力。
为了最大限度地遏制辖区内入室盗窃、入室抢劫等可防性案件的高发态势,明山公安分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采取了增派专职巡逻民警、夜间设卡堵截,重点要害部位蹲坑守候等方法,加大巡逻防控工作密度;辖区各企事业单位也投入了大量资金加强自身防范能力,确实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警力紧张、资金短缺等问题。为此,分局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对策,通过反复调研,多方论证,确定与沈阳市维安报警服务中心联手,走市场化运作模式,在全市率先引进推广了网络报警设施,增大了安全防范工作的科技含量,实现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2006年,明山公安分局召开了维安网络联动报警中心落成启动仪式,由沈阳维安公司出资五十余万元,在明山区建立网络报警平台,购置三台安装维护车辆,招聘十名安装人员和四名报警平台的值机人员,并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分局为维安公司的网络报警平台提供房间,并且负责水电、值机人员就餐等费用,动员全局民警在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中推广维安网络报警设施。他们在利用新闻媒体的特殊作用的同时,深入社区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由维安公司与每个安装技防设施的用户签定安防协议,提供质量保证和财产保险等优质服务。
分局成立了由副局长孙德会负责的推广技防设施领导小组,对全区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进行详细的统计,决定分层次、分步骤安装调试技防设施。分局确定在企事业单位、场所集中的明山派出所辖区和高档居民小区相对集中的新明派出所辖区先期试点。并在全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有金柜单位和存放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单位以及24小时收取现金的单位先期推广安装技防设施。优先为在行业、场所、夜间无人看管的路边店安装技防设施。
三年来,经过分局与维安公司的共同努力,已在全区企事业单位及居民住户安装技防设施的2845户,联网2526户企事业单位安装率达到了91%。仁和佳苑小区实行了整体安装。经过半年多的运行,技防设施显现出难以替代的优越性,安装单位和居民安全感大大增强,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可防性案件降幅明显。全区发生入室盗窃案件同比下降17.1%,入室抢劫案件下降25.0%,盗抢机动车案件下降14.8%,金柜被盗案件下降了29.4%,四个高档小区实现了零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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