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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线

我要为国庆安保发挥余热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黄国华 卢 刚 发布时间:2009-10-12 21:43:42 浏览次数: 【字体:

 

    作者:黄国华 卢 刚
    刘忠平是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卧龙派出所民警。今年2月份,他作为“公安民警进企业”活动首批驻企民警被派驻到市殡仪馆工作。他不顾自己年高体弱,放弃了机关舒适的工作岗位,来到工作条件艰苦恶劣的新环境。进驻半年多来,刘忠平同志遵照分局进企业活动“十大任务”和“十大纪律”的要求,为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良好的工作业绩,得到企业各级领导、企业干部职工和广大丧户的充分肯定和普遍赞誉。
广泛调研,虚心征求意见。进驻之初,刘忠平清醒对认识到,进企业活动来不得半点疏忽和懈怠,为构建和谐的殡仪服务窗口,自己必须比其他驻企民警付出更多艰辛的努力。为此,他每天早早起床,与员工们一道,乘坐6点的班车上班,6点半左右换好警服准时到岗后,便展开常规的巡视工作,借以发现和排除矛盾和隐患。他每天沿着火化区、祭祀区、骨灰存放区至少巡视一个来回,他的足迹几乎遍布殡仪馆的每个角落。
  工作之余,他还经常性地与馆领导、职工们攀谈交流,沟通思想,虚心听取他们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他先后征得需要公安机关提供支持帮助、完善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32条。对这些建议,他客观甄别,仔细揣摩,经过艰苦细致的努力,一一给予明确答复,直至企业方满意为止。
排查隐患,强化法制宣传。刘忠平今年已是55岁高龄,他还患上了高血压、肾结石、脂肪肝、心绞痛、眼底出血、血管瘤等多种疾病,有时心脏疼痛难忍,他仍然咬牙坚持工作。进驻殡仪馆后,他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随身携带“速效救心丹”,几乎没有因为病痛而耽误一天工作,深得大家的褒奖和尊敬。刘忠平深知,企业利益无小事,安全防范无小事。他不失时机地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他采取经常性的法律常识宣讲、宣传资料发放、开辟宣传园地等形式,营造了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格局。由于服务性质所决定,在殡仪馆大院内,无论是火化间、焚烧场,还是骨灰祭祀区,每天使用明火的部位比比皆是,鞭炮声此起彼伏,给消防安全埋下了极大隐患。针对这一实际问题,刘忠平经常深入到火化区,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最大限度地杜绝死角和盲区,教育、指导司炉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杜绝火险隐患,将可能出现的火灾系数减低到最低限度,将各种隐患消灭在初始阶段。同时,他还带领保卫人员,在用火集中时段,在焚烧场和骨灰祭祀广场开展不间断的巡逻防控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处置,每天都是看到最后一丝灰烬熄灭后才放心离开。
  化解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刘忠平进驻后,在卧龙派出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与殡仪馆干部职工一道,将着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作为一项重要课题去研究、去解决。对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他总是劝说当时双方采取“冷处理”的姿态,设身处地站在对方角度思考问题,力争圆满妥善解决。对态度偏执一意孤行者,适时利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力争降低损失,挽回影响。今年3月10日上午,市殡仪馆发生了一起因工作人员失误、将死者姓名写成家属姓名的事件。死者家属大为不满,情绪过激,多次冲撞馆长办公室讨要说法,大有一触即发之势。刘忠同志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先行控制事态,并及时向派出所领导报告。所领导闻讯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人员情绪稳住,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工作。通过多次艰苦努力,终于将矛盾纠纷成功化解。事后,双方当事人来到派出所,对民警们表示衷心感谢。
  进驻企业半年来的艰苦付出,刘忠平得到了各级领导同行、馆内干部职工、广大丧户的一片赞扬,他以最佳的姿态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为公安民警进企业活动拓展了新领域,赋予了新内涵,展现了新亮点。日前,省公安厅“信息化建设”验收考核组长郭庭海对刘忠平给予高度评价:“我还没听说进企业有进殡仪馆的,老刘同志应该是辽宁省第一人。他勇气可嘉,精神可敬,不畏艰险,工作实在,事迹感人,值得学习。”市殡仪馆杨泽敏馆长看到刘忠平同志每天忙忙碌碌,颇有感慨:“公安民警进企业,我们是受益者,老刘大哥给我们企业带来了平安,带来了和谐,带来了稳定,带来了福音。从他身上我更看到了本溪公安的新希望,恭祝可亲可敬的山城卫士幸福安康,一生幸福!祝福本溪公安蒸蒸日上,再造辉煌!”

黄国华 本溪明山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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