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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扑在安保工作上的治安队长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黄国华 景 洋 发布时间:2009-10-12 21:42:25 浏览次数: 【字体:

 

     作者:黄国华  景 洋

    刘宏亮是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在国庆安全保卫工作中,他能够团结和带领全队民警,本着“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工作目标,全面开展社会治安整治,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出色的工作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圆满完成各项国庆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随着本溪市城市东扩的进展,明山区新落成了市体育馆,枫叶广场等大型群众活动场所,国庆节期间的大型活动均在明山地区举行,而一系列的大型活动安保的组织工作就落在治安大队全体同志的身上,刘宏亮在分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根据市局的方案,夜以继日地深入现场认真研究,科学合理地摆布警力,绘制了明了的现场图,制定了周密的安保方案,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全队同志放弃了一切休息日全部到一线协调指挥,先后抽调1200余人次警力,确保了枫叶节开幕式“激情广场”大型演出、国庆节升旗仪式、大型礼花燃放、游园灯会等大型活动的顺利举行,做到了万无一失。
    积极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为国庆节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在刘宏亮同志的直接指挥下,治安大队先后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违法犯罪,严厉整治娱乐场所秩序的专项行动,旅馆业专项整治,采取地毯式、拉网式、交叉式不间断对全区340余家场所和旅馆业进行安全检查,查处了一批“黄、赌、毒”案件,取缔了95家黑旅店黑足疗,治安拘留了15人,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净化了明山地区的社会治安环境。同时,他们还加强了全区出租房屋、暂住人口、“三非”外国人的管理,组织开展了消防三级列管单位进行了集中消防监督检查的“飓风行动”,发现违法行为314项,临时查封105家,罚款2.5万元,治安拘留7人,保证了全区人们过了一个祥和、平安、文明的国庆节。
    大力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确保国庆节期间社会面的绝对安全。在国庆节前,刘宏亮同志就组织专人,会同属地派出所民警对全区24家爆炸物品使用单位、4家剧毒物品使用单位、1家放射源使用单位、7家公用枪支使用单位进行了多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召开了各个层面的安全会议,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对所有危险物品使用单位均落实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爆炸物品的使用实行了民警全程跟踪,确保国庆节期间危险物品不响不炸不流失,加大了对危险物品的收缴宣传力度,依靠党委和政府,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下发张贴了2万余份宣传单,共收缴猎枪2支、仿真枪3支、子弹153发、炮弹2枚、管制刀具9把,为国庆节的安保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黄国华 本溪明山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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