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公安系统“金盾文化工程”优秀作品评选结果揭晓
第十届全国公安系统“金盾文化工程”优秀作品评选结果日前揭晓,111件作品分获金盾文学奖、金盾图书奖、金盾影视奖和金盾艺术奖。其中《震区警察的记忆》等19部文学作品获金盾文学奖,《信息安全与犯罪取证系列丛书》等15本图书获金盾图书奖,电影《千钧一发》、电视剧《警察故事》、电视纪录片《金盾在危难中闪光》等25部作品获金盾影视奖,群口快板《秋风剑》、歌曲《最亲的人》、舞蹈《新兵》、舞台剧《警官谭东》、广播剧《空巢谜踪》、晚会《万家灯火平安夜》等52个作品分获金盾艺术奖。鉴于电视纪录片《光荣与使命》(公安部政治部出品、金盾影视文化中心和解放军艺术学院电视剧艺术中心联合拍摄)在全国公安机关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力,评委会决定授予其“金盾影视奖特别奖”。同时,根据各地组织工作和获奖情况综合评定,上海市公安局、广东省公安厅、公安部边防局、黑龙江省公安厅、北京市公安局、江苏省公安厅、辽宁省公安厅、浙江省公安厅、云南省公安厅等9个单位获第十届“金盾文化工程”组织工作奖。公安部将向上述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奖牌及奖金。
据了解,为繁荣公安文艺创作,推动公安文化建设,从1995年起,公安部已连续开展了九届“金盾文化工程”优秀作品评选活动,评选出了一批优秀公安文艺作品,多部作品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和其它各类大奖,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多年来,“金盾文化工程”已成为引导和推动公安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成为公安民警展示风采的一个重要平台。
据介绍,为更好地与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相衔接,推动公安文艺创作,催生文艺精品,从本届评选开始,公安部决定对今后的“金盾文化工程”评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由原来每两年评选一次,改为原则上每五年评选两次。参照“五个一工程”奖项设置,并结合公安机关实际情况,“金盾文化工程”评选活动保留文学奖、图书奖、影视奖、艺术奖,取消了文章奖和新闻奖。金盾艺术奖的评选取消了书法、美术、摄影和相声、小品等类别作品评选,只保留歌曲、舞蹈、曲艺、广播剧、戏剧和晚会6项。书法、美术、摄影以及相声小品等专门艺术类别,将通过举办“卫士之光”等各种专项展览以及公安系统相声小品大赛等专项活动进行评选。以上每个奖项不再设一、二、三等奖,对于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的精品力作,将授予特别奖。根据推荐单位的组织工作和获奖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优秀组织工作奖。
自今年2月25日公安部政治部组织开展评选活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和部属各局级单位及中央级影视制作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共推荐上报作品573件,经各专项评审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共评选出111件获奖作品,获奖率约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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