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红绿灯”摄影大展征稿
为庆祝建国60周年,倡导文明出行,展现和谐交通,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吉林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联合主办“喜迎国庆、文明出行、和谐交通”东北三省“红绿灯”摄影大展。
大展由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承办,辽宁省摄影家协会、吉林省摄影家协会、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和辽沈晚报协办。
一、参展细则
1.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但必须从人、车、路、环境入手,全面反映建国以来东北三省公安交通管理中的安全有序、文明畅通。 2.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数量不限,照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长边尺寸),异型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作品不得装裱。4. 每幅作品的标题注在图片正面下方,背后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每项内容,字迹工整清楚。5.建议数码相机用大数据文件拍摄,投稿时请将原始的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刻成光盘一并附寄(底片拍摄的扫描刻盘)。 6. 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7.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收藏与入选作品,不再支付稿酬。 8. 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9. 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二、奖项设置
特级作品1幅,奖金8000元;一级作品2幅,奖金5000元;二级作品5幅,奖金各2000元;三级作品10幅,奖金各1000元;优秀作品20幅,奖金各200元。入选作品100幅,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奖办法
1、由著名摄影家负责本次大展作品的评选工作。2、同一作者获奖作品不兼得。3、凡获收藏、优秀作品者颁发荣誉证书。4、作者自理个人所得税,主办方代扣代缴税款。5、获三级作品以上的作者将被邀请参加9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沈阳举办的揭晓典礼(交通费自理)。
四、截稿日期
截稿日期为2009年9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62号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喜迎国庆、文明出行、和谐交通”东北三省“红绿灯”摄影大展办公室收。邮编:110034 联系人:聂先生电话:024-86166079,024-8616606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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