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召开治理"小金库"工作动员会强调自查自纠
5月26日,公安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召开治理“小金库”工作动员会。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公安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祝春林发表讲话,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公安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蔡安季主持会议。
据介绍,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关系重大。部党委对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孟建柱部长明确批示“部内也要认真清理”。在公安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是加强机关建设、规范管理的需要。
会上,祝春林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治理工作;二要严格按照中央部署,深入推进治理工作;三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祝春林指出,衡量治理“小金库”是否收到实效,关键看自查自纠是否真实全面揭露问题,重点检查是否认真查处典型案例,整改落实是否建立长效机制。这次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点是资金管理和银行账户情况。要从资金来源、表现形式、使用方向等方面深入检查。在治理工作中各单位要注意把握好四项工作原则:第一,落实责任,分级负责。要建立治理“小金库”工作责任制,单位一把手是治理“小金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第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把治理“小金库”工作与日常管理、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把治理“小金库”工作与规范津补贴、压减行政支出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发挥综合效益。第三,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宽处理,对被查发现的从严处理。第四,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此次治理工作在政策上体现三个特点:一是立足自查自纠。中央的政策是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做到全面覆盖,彻底清查,不留死角。二是顶风违纪从严。这次会议后,再私设“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严肃处理,按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三是落实举报政策。公安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已经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建立了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各单位也要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做好举报受理、登记和查处督办工作。
祝春林强调,自查自纠是这次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点环节,各单位要敢于“自曝家丑”,坚持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坚持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整改和规范人员行为相结合。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在全面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和管理制度。要重点规范管理程序,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问题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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