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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十条警规》加强公安队伍管理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忠将、娄辰 发布时间:2009-05-02 16:51: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公安队伍管理,预防和杜绝民警因滥用职权侵害公民人身权益等案件发生,贵州省29日出台《十条警规》,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贵州省公安厅、监察厅、人事厅29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贵州省公安机关十条警规》。其中规定,严禁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严禁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者一律开除;严禁玩忽职守造成非正常死亡,违者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严禁在办案中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不履行法定职责,违者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严禁违反规定办理警车号牌,违者一律予以辞退;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和"五个严禁",违者除按现行有关规定处理外,从严追究上一级领导责任。

    贵州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王泽洪说,当前少数民警法纪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十条警规》的出台实施,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针对公安队伍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的。

    贵州省公安厅纪委副书记吴泉安说:"《十条警规》比较严厉,基本都是按照相关规定的上限执行,但并非是束缚民警手脚,而是保障公民权益,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更加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的需要,是提高公安民警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能力,保护民警合法权益,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

贵州 《十条警规》 公安队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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