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百名处级干部走访百家企业
为了深入了解、解决影响企业稳定和发展的实际问题,辽宁省公安厅党委日前决定组织厅机关开展“百名处级干部走访百家企业”活动。
据了解,辽宁省公安厅组织的100名机关副处长以上实职干部,他们走访活动的工作对象包括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企业、支柱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以及存在不稳定因素较多的企业等。活动要求,厅领导走访时间为3天,负责一个市,走访3家企业,副处长以上干部走访时间为1天,负责一个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以及工作汇报会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发展存在和面临稳定方面的问题,听取当地公安机关大走访进企业的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各市大走访进企业工作。
为了避免“百名处级干部走访百家企业”只刮一阵风、雨过地皮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明确要求通过走访达到“三个实现”的工作目标:要实现涉企安全稳定隐患必除,尽最大可能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要实现涉企重点案件必破,指导各地深入广泛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将侦破涉企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对重点案件实行领导承包、挂牌督办、限期侦破;要实现涉企求助必帮,指导各地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求助,该办的事情坚决办、能办的事情立即办、难办的事情想办法办,对于不是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求助,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全力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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