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局歌的启事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市公安队伍建设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随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不断加强,迫切需要一首充分体现呼伦贝尔地区警察职业特点、易于传唱的警察歌曲作为局歌,以进一步凝聚警心,弘扬正气,激励斗志,增强全市民警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为此,决定开展市公安局局歌征集活动。
一、主办: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政治部
二、征集时间: 2009年3月至6月
三、创作要求:
1.参选作品属原创,必须是2007年以来新创作且没有参加过省级以上大赛的作品。形式多样,长短不限,可以是单个的歌词,也可以是词曲。
2.歌曲必须是主题鲜明,格调健康,旋律优美,易于传唱,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充分反映新时期呼伦贝尔市人民警察精神风貌。
3.歌词要艺术化地体现警察特点,言简意赅,通俗易懂。 要充分表达公安民警对公安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爱,反映公安民警火热的工作生活和丰富的情感世界,展现新时期公安民警开拓创新、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讴歌警民鱼水深情,抒发公安民警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壮志豪情。
四、格式:
应征歌曲数量不限,成品歌曲要求录制成CD、MP3格式,以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词曲作者务必请书写文字稿一式三份,同时备注构思说明,以特快专递邮寄至: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2009警歌征集办公室收。
邮编:021008 电子邮箱:shiying0852@163.com
联系人:杨万平、石英 电话:0470—8221712—6030
五、法律责任:
参赛作品版权隶属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呼伦贝尔市公安局。
诚邀具有音乐创作热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本次活动。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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