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安“110”“兼职”失物招领台
吉林省公安机关日前正式对外公布,拓展“110”服务渠道,在“110”报警服务台设立报失服务中心。
据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韩英俊介绍,群众发现无主失物或丢失物品可向服务中心报告和求助,服务中心及时登记并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公布情况,以便于失主认领。
此外,吉林省还要在互联网上设立网上“110”,开通网上报警服务,并完善“110”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建立报警回访制度,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或警务督察部门不定期随机选取若干名报警人进行电话回访,回查出警、案件办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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