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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安推出便民利企新举措 县级治安每月公告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任东杰 发布时间:2009-03-20 16:49:35 浏览次数: 【字体:

 

 县级公安机关每月通过新闻媒体、公共信息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告一次本地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交通和火灾事故,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治安情况,对苗头性、锋芒性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提出预防建议。这是吉林省公安厅17日公布并开始实施的《吉林省公安机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便民利企新措施》中的一部分内容。

  继去年推出《吉林省公安机关保障和服务民生48条措施》和《吉林省公安机关服务吉林振兴十五项措施》后,吉林省公安厅此次推出的19条便民利企新措施:在县级公安机关建立治安状况定期公告制度;实行命案侦破进展情况回告制度;下放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权限,缩短办理时限;取消延缓报废机动车辆审批程序;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询案件侦办情况;增加高速公路报警电话的救援和服务功能;建立大件物品跨区域运输网上审批系统;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预约办案制度;建立英、德、日等语言无纸化考试题库,方便外国人在吉林省申请驾驶执照考试;对审核、验收不合格的消防工程审批项目实行复核制度;主动深入大型企业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等。

  针对世界金融危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不断加深、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许多现实困难和问题的新形势,吉林省公安厅出台这些措施,旨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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