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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警人性执法 轻微交通违法做义工可免处罚

来源:大河网 作者:邢军 李博 发布时间:2009-03-05 15:05:11 浏览次数: 【字体:
  违法被查的张女士留下了名字和联系方式,选择做义工商报记者 邓万里/摄

  做好事还能代替交通违法罚款?这事儿是真的。如果你只是轻微违法,只要承诺做义工,就可以免除现金处罚。


  事件

  做“义工”可代替现金处罚


  昨日上午10时10分许,在郑州市大学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一辆黄色名爵跑车因未悬挂车牌被市特巡警三大队民警刘慧根、刘遂礼拦下。

  司机张女士下车后忙解释说,她刚去南三环办的新车牌,还没来得及装上。说完,她从车内拿出了一副新车牌以及一张尚未过期的临时车牌。

  民警查询发现,该车确实为新登记车辆。但是按照《交通安全法》,轿车上路行驶未悬挂号牌就是违法的,依法可以对其罚款200元、扣6分。但与以往情况不同的是,在处罚前,民警刘慧根先“听取”了张女士的意见:是愿意接受200元现金处罚还是愿意学雷锋当“义工”?

  听完义工的内涵后,张女士笑着选择了后者。

  争论

  义工代替罚款合不合适


  因为没系安全带,司机杨先生被民警拦下,杨先生承诺做义工后可以免除50元罚款。

  杨先生表示,其实,安全带系不系也不是主观故意的,而是习惯问题。单一的罚款也会让司机形成逆反心理。改成这种“义工”方式后,很容易让人接受,也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在之后的查处中,16名司机都认为这种方式“比较有意思,很乐意接受”。只有2名司机以“太忙,没时间”为由,愿意接受罚款。

  司机佟先生则认为,警察可以提倡司机做好事,但应该与处罚分开。如果司机违法了,做一件好事就可以弥补,这会给司机造成不好的暗示。而且,做好事应该是自愿的,以这种方式来进行,有一种强迫的意思。

  轻微违法

  才会如此处理


  佟先生的想法没错,但他没把警察的意思弄明白。

  市特巡警三大队大队长张瑞民讲,交通法中规定,对交通违法司机可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而这种“做义工”的处理方式就是把“批评教育”具体量化了。更重要一点是,这只适用于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轻微交通违法,比如未系安全带、压线、违规变道等。

  “其实很多司机是在习惯中无意违法的,这种情况下,批评教育效果更好。”张瑞民说。

  据介绍,特巡警三大队与市区的一些志愿者组织、公益单位取得了联系,如果有什么活动需要人手,民警则会联系这些司机。在他们力所能及的条件下,为社会做些贡献。“这情况不强制。目的是提倡一种社会风气。”张瑞民介绍道。

  链接

  在国外

  义工很常见


  其实,这种以做“义工”代替处罚的方式,在美国、欧洲、中国香港等地都很普遍。

  中国球迷熟悉的NBA球员克里斯·韦伯因为为朋友作了伪证而遭到处罚,被处以10万美元的罚款,并且罚做社区义工300个小时,在社区为小孩“服务”。

  在2006年足球世界杯决赛上,齐达内头撞马特拉齐导致双双受罚,而国际足联考虑到齐达内已经退出足坛,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同意其在社区中为孩子和年轻人做义工来代替处罚。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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