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提升“软实力”——辽宁省公安厅精神文明建设纪实
接待群众时的一丝微笑、一声问好,令人温暖;走访居民时轻敲房门,进门前着意清理鞋底,令人赞赏……这些都是我省《公安民警礼仪规范》中的内容,经过几年的实施,已经成为省公安厅920名领导干部的习惯,他们时刻用一言一行书写着“文明”二字。
如今,在省公安厅各处室、总队中,文明的种子已经处处开花结果,被评为省直机关“文明处室”的超过了总数的1/3。在1月20日结束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省公安厅又将“文明单位”的殊荣收入囊中。
省公安厅在加强科技、装备等硬件投入的同时,更注重精神的塑造。“唯精神文明可以励志,可以正风。”厅领导以敏锐的目光认识到提升“软实力”的极其重要性。
欲扬精神文明大旗,须筑牢思想之基。多年来,省公安厅建立起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党课教育和定期讲座报告等一系列制度,他们一改过去读书看报的单一形式,通过知识竞赛、征文大赛等活动,变枯燥为生动,使民警们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迅速提升。
“车、枪、酒、赌、横”曾经是群众对公安机关意见最大、反响最强烈的“五害”。作为全省公安系统的“首脑”机关,省公安厅率先垂范,树正气压歪风,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诫勉谈话、定期考核等措施的强力实施,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同时,他们严格落实“五条禁令”,违犯者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高压线”,到目前,数十人因“触电”受到处分。执法水平的高低,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省公安厅对超期羁押、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滥收乱罚乱扣、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并出台了《“打黑除恶”工作责任追究规定》、《信访案件责任追究规定》等一系列机制,实现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等关键环节的全程制约,从源头上防止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为民、亲民、惠民”是精神文明建设由“虚”至“实”的落脚点。在新时期,实现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是省公安厅一直努力的方向。为了增强民警的服务意识和积极性,他们制定了《公安机关统一使用文明用语的规定》、《公安机关服务规范》等,同时与团省委、省妇联、省总工会等群团组织积极配合,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杰出青年卫士”、“巾帼建功”、“五一奖状”等评选活动。
当时能办的当时办,当天能办的当天办,多年来,省公安厅在为民办事手续上不断向“简”字突破。据了解,仅2008年,交警、治安、出入境、消防、边防等总队、处室就推出了近50项便民新举措。更令群众对民警深感亲如一家的是,省公安厅去年底实行的“民警进万家”活动,从厅领导到一般干部,与近5000名“最不放心的人、最有意见的人、生活最困难的人”结成对子,向他们伸出一双双温暖的手,捧出一颗颗关爱之心,从而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稳定了一大批重点上访户,帮教了一大批“两劳释解”人员,救助了一大批生活困难群众。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省公安厅把充分发挥职能打击犯罪,作为加强自身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几年来,省公安厅因地制宜地组织部署了各类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保持对各类刑事、经济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群众有安全感。据了解,在省公安厅的带领和指导下,2008年,全省公安系统共侦破案件9.79万起,抓获在逃人员2.47万名;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3.47亿元。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