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交警切实加强“春运”及春节期间广大民警安全防护教育工作
春运期间,为最大限度地防止民警在执勤时发生意外伤亡事故,近日,高速二支队一大队采取强有力措施对民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做出部署,进一步完善民警自身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执勤执法,坚决杜绝民警执法伤亡事件,努力实现“平安春运”目标。
一是加强安全防护教育。将加强民警安全防护教育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突出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开展经常性专题的自身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教育和引导民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同时,要求全体民警认真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和、《关于加强交通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勘查事故现场安全防护的工作意见》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上岗前的自身安全防护措施,配齐配全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最大限度地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工作。要求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严格遵循快速处理的原则,提高处理效率,尽量减少在现场停留的时间。对轻微的财产损失尤其是单方交通事故,要快速撤离现场,预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车辆。要求民警在检查车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要认真遵守《交通民警执勤执法规范》等规定,不得将头伸进车辆驾驶室内,不得强行登车责令驾驶人停车。对于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不得站在交通违法车辆前面阻拦。遇有交通违法行为人逃跑的,采取记下车号,通知前方执勤交通民警堵截等办法进行处理。在夜间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要严格遵守高速公路巡逻勤务安全防护规定,不准在未设立安全标志的情况下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纠正。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大队领导带班上岗制度,随时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使用情况和执勤执法规范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不按规定穿着反光背心等装备、不按规定放置反光警示标志、反光警示筒等设备和违反规定拦截车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要严肃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同时,各中队长要严格履行岗前检查提醒职责,在出警上岗前,认真检查民警携带安全防护装备情况,并提醒民警注意遵守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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