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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举行模范警察黎定琦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

来源:南海网 作者:汪德芬 宋洪涛 陈炜森 发布时间:2008-11-06 21:54:56 浏览次数: 【字体:

 

  11月5日上午8时30分,海南省政协礼堂座无虚席,掌声阵阵,海南省委、省政府在此举行“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 “身残志坚的模范人民警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黎定琦同志命名表彰大会,隆重表彰黎定琦同志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和谐海南作出的突出贡献,动员号召全省公安民警和全省党员干部向黎定琦同志学习。

  

海南举行模范警察黎定琦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

黎定琦被授予“身残志坚的模范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省委、省政府对授予黎定琦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卫留成作了批示,省委副书记于迅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省委常委、秘书长许俊、省委组织部、省工会领导出席大会并分别宣读了黎定琦同志的相关表彰决定,于迅还给黎定琦颁发了海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会议由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贾东军主持。表彰大会前,于迅、肖若海、许俊等领导还亲切接见了黎定琦同志及其家属。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妇联、共青团海南省委、昌江县委县政府、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同志参加了会议。公安厅机关正科级以上、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全省各市、县(洋浦、垦区)公安局局长、政委和公安现役部队官兵代表共计400多人参加了会议。

  卫留成书记在批示中指出:黎定琦同志不怕牺牲、甘于奉献的精神值得大力宣传学习,他是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公安民警的榜样,我们要好好宣传、好好学习。全体公安民警要通过学习活动,努力提高各项素质,建设一支能吃苦、能战斗、不怕牺牲、不计名利的公安队伍。

  汪德芬 通讯员 宋洪涛、陈炜森 霍筱薇

  

海南举行模范警察黎定琦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

  海南省人民政府授予黎定琦同志“身残志坚的模范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于迅在会上指出,海南建省以来,先后有13位同志荣获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称号,黎定琦同志是近年来继余玉全、陈华、陈曙、史振勇、李觉荣等同志后,涌现出的又一位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他们是新时代人民警察的杰出楷模,也是我省公安战线广大民警和武警官兵中众多无名英雄的缩影,更是我省公安工作多年来队伍建设成就的充分反映。建省办经济特区二十周年的实践证明,海南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广大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的保驾护航,海南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与公安战线同志们的艰苦工作密不可分。事实表明,我们的公安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定、忠诚可靠的队伍,是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队伍,是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

  于迅强调,当前,海南建设已经进入了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需面对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面对着新要求、新挑战,我们如何应对?今天,黎定琦同志给我们树立起了一个良好的的榜样,就是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都始终坚定着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崇高信念;无论工作多么复杂繁重,都始终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奉献。同时,正是黎定琦同志这种身残志坚的革命精神,铸成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黎定琦同志的事迹不像革命战争年代英雄人物般轰轰烈烈,甚至是默默无闻,但正是这种平凡才反映了当代共产党员的崇高理想和人生追求,也生动体现了新时期我省广大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精神面貌。

  于迅要求,当前,我省正在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希望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宣传学习黎定琦同志的活动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卫留成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向黎定琦同志学习的活动。全省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学习黎定琦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加强学习,认清使命,居安思危,立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牢牢抓住公安信息化建设、队伍职业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这事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问题,着力解决制约当前公安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

  汪德芬 通讯员 宋洪涛、陈炜森 霍筱薇

  于迅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学习黎定琦同志忠于党的事业、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满腔热情、敢于奉献的崇高精神,淡泊名利、勇于进取的优秀品质,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高尚情操和严于律己、一身正气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加快海南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努力推进特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会上,受公安部委托,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同志宣读了《关于授予黎定琦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并给黎定琦同志颁发“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奖章和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万元;省委常委、秘书长许俊同志宣读了《关于授予黎定琦同志“身残志坚的模范人民警察”荣誉称号的决定》,并给黎定琦同志颁发“身残志坚的模范人民警察”荣誉证书;省总工会副主席郝振声同志宣读了《关于授予黎定琦同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决定》,并给黎定琦同志颁发“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荣誉证书;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王鸿建同志宣读了《关于授予黎定琦同志“海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决定》;省公安厅副厅长韩兴定宣读《中共海南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开展向黎定琦同志学习的决定》。黎定琦同志也作了表态发言。

  黎定琦同志生于1965年9月10日,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公安工作,二级警督,现任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党支部书记兼教导员,主检法医师。1999年9月30日,黎定琦同志在抓捕持点击查看QQ秀抢劫犯的行动中,被歹徒持火药枪击中头部和胸部,导致右眼失明,左眼仅剩0.02的视力,两眼和胸部残留有10多粒无法取出的铁砂枪弹,被评定为二级伤残。受伤之后的8年里,黎定琦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强忍着身体残疾引起的大脑晕眩和剧痛,不顾法医工作的苦、累、脏,日夜奋战在刑侦第一线,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组织指挥和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7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45名、逮捕785人、组织勘查现场1889场次、缴获各类枪支33支、指导法医活体检验1217例、尸体检验328例、复核把关鉴定书900份。

  8年来,他先后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中国优秀青年卫士”、“海南省先进工作者”和荣立2次三等功等荣誉和称号。为弘扬正气,表彰黎定琦同志的先进事迹,2008年4月2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黎定琦同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8年6月27日,中共海南省委授予黎定琦同志海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08年7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授予黎定琦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08年9月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授予黎定琦同志“身残志坚的模范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模范警察 黎定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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