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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执法 法与情相融 调解促和谐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张谨慎 塔北 发布时间:2008-10-13 22:40:02 浏览次数: 【字体:


   
  在处理各种复杂多变的民事纠纷中,新疆兵团农一师公安局塔北派出所注重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不违法、不违规的前提下,倡导人性化执法,积极运用治安调解手段, 化解恩怨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10月8日,民警接到辖区某单位报警电话,称单位书记薛某被员工燕某打伤。经调查取证,证实员工燕某因工作中的琐事对书记不满,在发生争执、拉扯后,燕某用脚将薛某手部踢肿。但事发后薛某和燕某的态度都十分强硬,均不愿向对方认错,也不同意调解。办案民警原准备对员工燕某做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但随后了解到:燕某是从内地来疆工作不久的大学生,性格内向倔强,父母均在老家农村务农,家庭负担重。如果只是简单地凭殴打他人将其拘留,燕某将面临被单位开除,失去好不容易得来的工作,心理会遭受重创,反而更会激起矛盾。
  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后,民警用说服、教育、感化等方式进行劝解、说和,经过做大量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一方面让燕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主动向领导认错;另一方面使作为领导的薛某高姿态对待被打事件,深明大义,宽容大度地对待燕某。
  经过大量的调解工作后,燕某给民警发来这样的短信“办案民警,你好,今天听了你的规劝突然一下释然了,也开阔了,看周围的事物也不那么对立了,我去找了薛书记,谈了这个事情,并去医院看望了他生病的爱人,在单位会议上公开向他赔礼道歉,也征得了他的原谅,看来有些事并不像我以前想的那样,嗨,当时只是堵了一口气,回想起来有些可笑。以前总是太苛求别人了,其实多沟通交流会发现别人不一样的另一面的,给你添麻烦了,谢谢你!”,事后薛书记也对民警做出的大量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就这样,在可拘留、可罚款、可调解的执法上,民警采用治安调解妥善处置了此案。这种更加人性化、更加文明规范、更为群众着想的执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社会矛盾的产生,同时也让人民群众对新时期的公安机关工作有了新的理解。公安机关在严格执法、解决纠纷、维护稳定的同时还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通讯员:新疆兵团农一师公安局政治处 
  电  话:1389922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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