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阳公安交警“禁开四车”保安全
四川简阳公安交警“禁开四车”保安全
近日,在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中,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巡逻四中队坚持与客运企业联手禁开“四车”,确保客运车辆交通安全。
一是禁开“带病”车。在隐患排查过程中,该中队领导身先士卒,副中队长辜伟以对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带领中队民警到客运站(司),与客运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一起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要求客运企业和驾驶员对车辆安全运行部件进行彻底的检查,做到“两早、三必须”(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消除”;有安全隐患的汽车零部件该更换的必须更换、该更新的必须更新、该保养的必须保养),保障了客运司机开不开“病车”上路。
二是禁开“超速”车。中队从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入手,把客运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作为安全行车的重点环节来抓。教育客运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绷紧行车安全的弦,确保所有客运车辆按规定路线和正常速度行驶,杜绝了开“英雄车”、“亡命车”现象的发生。
三是禁开“超员”车。在工作中,该中队民警经常深入客运企业,通过上安全课、发放宣传单和温馨提示等方式,要求客运车辆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不开超员车,否则将依法予以重罚,从源头上打好“预防针”。
四是禁开“赌气”车。在“五进”工作中,该中队民警组织客运车辆驾驶员认真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教育车辆驾驶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开“赌气”车。民警还对个别驾驶员还进行了“面对面”的教育谈话,对个别容易情绪化的驾驶员进行心理疏导,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切实把车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中队要求客运企业、客车司机和售票员对乘车人员所带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坚决杜绝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上车,确保乘客安全。
200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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