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资讯>警察在线>详细内容

警察在线

陕西:让民警从容面对媒体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吕海涛 陈磊 发布时间:2005-04-07 14:40:17 浏览次数: 【字体:

 

  去年以来,为了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工作,陕西省公安厅建立了新闻联系制度和新闻舆论监督处置机制,认真解决媒体关注的问题,强化广大民警对新闻舆论监督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从容面对新闻媒体的能力。

  近年来,当地媒体对陕西公安的负面报道屡见不鲜。这不仅给公安工作造成被动,而且直接影响了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形象。这些报道在反映问题的同时,大多不同程度地存在失实和片面性。经过认真的反思,陕西省公安厅党委深刻认识到,公安机关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媒体的监督,对于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良好的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正确引导新闻舆论,陕西省公安厅决定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之间的沟通理解,并建立新闻联系制度,定期向新闻媒体公布全省的工作重点,同时听取新闻媒体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面对面坐下来真诚沟通,媒体更加具体、全面地了解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打消了过去的一些成见,杜绝了小道消息、偏听偏信,保证了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从2004年下半年以来,该省公安厅已经举行新闻联系会七次。

  经过不断地与新闻媒体的沟通,省厅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统一了认识:对正确的舆论监督,要虚心接受,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及时进行调查,弄清事实真相。对经过调查属实的报道,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处理结果,消除不良影响,树立正面形象;对不实的报道,要及时向媒体通报事实真相,避免以讹传讹,建议媒体还事实的本来面目,以体现舆论监督的公正、客观。

  为此,在建立新闻联系制度的基础上又建立了新闻监督处置机制。省厅新闻发言办公室除了定期向社会及时发布权威性的公安新闻外,另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应对新闻媒体掌握的群众来信、来访和经热线反映的问题以及被媒体曝光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及时给媒体和群众以答复。

  今年1月16日,《华商报》以《为五元钱下令封闭高速公路》为题,反映“咸阳交警支队支队长不满西宝高速收费站向他乘坐的警车收取过桥费”的报道刊发后,引起了省厅的高度重视,经过调查,发现此报道人物身份不对,严重失实,《华商报》领导和记者了解了实情后,表示了歉意,并刊发了更正报道。截至目前,陕西省公安厅已经成功协调督办了九起媒体反映的案(事)件。

  为了让民警从容面对媒体,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去年下半年以来,陕西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民警中广泛开展了“正确认识和对待新闻舆论监督,适应时代要求,提高文明素质”专题教育活动。

媒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