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刑警向教训学习
人民公安报讯 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勇敢地向公安机关长期存在的“只讲成功,不敢言败”的弊端“开火”:3月下旬,他们集中全省市、县公安局100多名刑警支队长、大队长以及分管领导,举办为期三天半的“教训案例”研讨班,21名刑侦专家、刑警支队长剖析近年来在侦破数十起命案中应当吸取的失败教训,力求用乘法提高自己,用除法去克制对手。
去年,公安部在全国首次开展刑侦工作绩效考核和侦破命案专项行动,江苏公安机关取得绩效考核评比总分和现行命案破案率双第一。如何继续保持先进?厅长黄明在广泛征求全省刑侦专家和一线刑侦民警意见的基础上认为,刑事侦查是一项十分艰辛的工作,遇到的挫折、走过的弯路比较多,但往往破了大案总是开庆功会,很少专门组织谈问题、讲教训。事实上,只有从过去的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用以指导现在的行动,并预测将来要走的正确方向,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才能谋求更大的成功。
研讨班上,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江苏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政委吴大有,江苏刑侦战线王铁兵、刘持平等七名专家以及13个省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纷纷登台就近年来在侦破数十起命案中的现场勘查、证据采集、案情分析、调查走访、侦查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失误,采取集中讲课、多媒体演示、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剖析研讨。大家普遍感到,刑侦工作中应当吸取的教训很多,但主要有三条,一是对刑事犯罪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表现在对犯罪心理和作案动机研究不透,对新兴行业和领域内的犯罪不甚了解,对犯罪“对手”的能力和水平估计不足,致使分析判断出现偏差。二是对新形势下的侦查手段创新不够,表现在侦查思路不宽,没有把从案到人与从人到案的侦查模式结合好;手段建设不快,没有把传统技术与现代技术、刑事技术与行动技术结合好;研究问题不细,没有把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结合好,致使侦查措施滞后。三是少数地方公安机关和民警对专案侦查的部署抓得不严,责任不落实,效率不够高,错失了及早破案的良机。
研讨班上,大家共同分析失败的原因,寻找防范失败的办法;研究犯罪分子作案的新手段,拓展认识犯罪规律的新途径;掌握不断前进的刑事侦查科学,提高破案攻坚的新本领,通过研讨“失败”反求“成功”。参加研讨班的学员们对这一新型的研讨方式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常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谈建育说,刑侦工作有很多特点和规律就在我们失败的案子中,许多问题的答案也在失败的案子中,把失败的案子分析透了,我们就能够越过这道坎,冲破这道关,在认识和把握刑侦工作特点和规律上实现新飞跃。
江苏警方力求向教训学习经常化,要求全省刑侦系统开风气之先、破言败之题、聚财富之源、求成功之道,进一步提升破案攻坚能力。省公安厅规定:建立教训案例分析制度,凡是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案件,以及有影响的大要案件侦破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开展经常性的教训案例研讨制度,对在全省有影响的典型案件,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巡回宣讲等形式讲解剖析;建立健全科学的业绩考评制度,倡导在失败中找教训、向教训学习的风气,对总结教训做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