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招考简章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二OO八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招考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职位情况
共招考200名。具体职位名称及招考对象、范围、条件见《公告》及《2008年四川省公安厅公开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交警职位表》。
英语翻译、交通安全职位为特殊专业职位,其报考条件、考试方法等按《公告》中关于特殊专业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方法
英语翻译和交通安全职位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35%。
其他职位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25%、25%、20%。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08年5月6日前将相关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四川省公安厅人事处(成都市金盾路9号,省公安厅2号楼4楼)接受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审核的,视为放弃。
三、职位排名方式
按职位分别排序。
四、招考单位简介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主要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承担特定交通警卫任务,指导、参与处理重大交通事故,维护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支队下设若干大队,各大队主要负责维护本段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纠正交通违章,处理交通事故,执行交通警卫任务,并承担治安、刑事案件、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
本简章未尽事宜,请参阅《公告》或向四川省公安厅咨询。
四川省公安厅网址:http://www.scga.gov.cn/
详细地址:成都市金盾路9号。
考录联系人及电话:王立尚,028-86301740。
考录监督电话: 028-86301165。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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