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拟公开招录178名特殊职位警察
为满足当前公安机关对特殊专业技能人才的实际需要,2008年,我省拟面向社会公开统一招考录用178名具有射击、搜排爆、排除危险化学物品、武术散打、警犬技术、法医、电气信息类等专业特长的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充实到全省市、县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刑事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部门工作。
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21日至23日。2008年4月20日进行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按规定组织专业技能考试和体能测试。届时,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将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发布招考公告和有关信息。
关于公安机关统一招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赣人发[2008]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安局:
当前,我省公安机关担负的任务日益繁重艰巨,公安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我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刑事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缉毒、反恐、特警等部门和警种特殊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的实际,根据《江西省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办法》和公安部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才招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统一招考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公告
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将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发布招考公告和有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区市所在地。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部门会同市公安局组织。报名时间2008年3月21日至23日。
2、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江西省公安机关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上网下载)一式二份,连同本人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需提供的材料:报考者需提供与报考职位要求有关的培训证书、资格证书,以及获奖情况等有关材料外。院校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应届)、身份证、毕业证(历届)。退伍战士须持退伍证、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
3、资格审查: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由各设区市公安局负责。
4、报名信息采集与上报:报名结束后,由各设区市负责录入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并于2008年3月31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5、缴费: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60元,由各设区市人事局统一收缴,并按规定的标准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08年4月20日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划定合格线,合格者进入《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录用审批
由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安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按照2008年度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录条件、方法、程序和要求
按《江西省公安机关特殊职位人民警察考录方案》(附后)执行。
江西省人事厅 江西省公安厅
二00八年三月十一日
为满足全省公安机关特殊专业技能人才的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西省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办法》规定,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将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机关统一招考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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