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期间机场安检方案即将出台 加强液态品管理
一女子欲点燃燃料引爆南航客机,幸被安全员及时发现控制。本报昨天B1版刊登的《新疆挫败一起制造空难图谋》一文,再次引起人们对航空安全的高度关注。记者昨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安检护卫部获悉,民航系统对此更是高度重视,为保障北京奥运顺利安全进行,新的机场安检“特殊方案”正在积极讨论之中,并将于近日出台施行。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安检护卫部有关人士介绍,多年来,安检护卫部一直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每名登机旅客,都要经过身份检查、人身安检、手提行李安检3道关卡。如:乘客携带易拉罐饮料,都必须打开检查等。据统计,仅今年1月份,安检护卫部就查获旅客携带假证案件30余起,各类违禁物品百余件次。严格的安检,确保了航空安全。
机场安检“特殊方案”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进一步加强对登机乘客携带液态物品的安全检查。据了解,此前机场对登机乘客携带液态物品的安检,主要依据的是民航总局去年5月1日发布施行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
《公告》规定:乘坐中国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L)的液态物品(不含酒类),超出部分必须交运。液态物品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应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需在国外、境外机场转机的由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旅客,在候机楼免税店或机上购买液态物品,应保留购物凭证以备查验。所购物品应盛放在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且不得自行拆封;
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酒类物品的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有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携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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