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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时期公安民警是伤亡最多的职业 应从优待警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于呐洋 发布时间:2008-02-07 19:13:42 浏览次数: 【字体:
 

2006年7月20日,全国公安英烈子女夏令营在长沙开营。 周琪摄    

    这场波及全国19个省份的雪灾,造成一些地区停水、断电,数以万计准备回家过年的老百姓被困在回乡的路上。而在此时,在受灾群众最焦虑无助的时刻,公安民警出现在最前方,他们疏导交通、维护秩序、抢险救灾、解救被困群众……这些忙碌的身影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公安民警。

    不仅仅是在雪灾中,凡是在灾害、困难、危急时刻,总是有公安民警的身影冲在最前面。全国190万公安民警用自己的生命和毅力维护着一方的平安。

    然而,公安民警也是血肉之躯,在他们用自己的生命面对危急险峻之后,有些民警牺牲或伤残。和平时期,公安民警是伤亡最多的一个职业,“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是他们的工作写照。自1981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先后有14万多名民警因公负伤,8000多名民警为国捐躯。仅2007年就有452名民警牺牲。

    关心

    牺牲民警家庭

    11年前,刚参加工作一年的江西省上栗县公安局民警谢洪威,在参加围捕持抢犯罪分子行动中,为保护战友壮烈牺牲,年仅24岁。1997年8月,公安部追授他为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并被批准为革命烈士。

    多年来,公安机关并没有忘却烈士的家人。谢洪威的父母均在家务农,无固定经济收入,他的母亲今年59岁,1996年因乳腺癌做手术,2003年因肺癌做手术,2004年因白内障做手术,2006年再次住院化疗。公安部、江西省公安厅、萍乡市公安局、上栗县公安局,四级公安机关先后为谢洪威烈士的母亲补助医疗费用,帮助其母亲渡过难关。

    谢洪威只是8000多名牺牲民警中的一员,谢洪威的母亲也只是众多受到公安机关雪中送炭帮助的一员。

    据统计,2007年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平均年龄只有40.9岁,这些民警在世时是家庭的顶梁柱,既要赡养老人又要抚育子女。民警牺牲后,不仅给他们的亲人带来了沉重的精神打击,也使他们失去了重要的生活支撑。许多因公牺牲的民警父母体弱多病,子女尚未成年,生活陷入困境。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民警牺牲后,被评为烈士,其遗属可享受烈士生前80个月的工资;属于因公牺牲的,其遗属可享受牺牲民警生前40个月的工资。生前获得荣誉称号的,可按照规定比例增发一次特别抚恤金;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定期抚恤金。

    为切实帮助公安英烈遗属解决实际困难,2003年,公安部成立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后,先后向2000多个公安英烈家庭发放了抚恤补助金、助学金、慰问金近600万元。2004年,国家设立了因公牺牲民警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每年都向符合条件的因公牺牲民警遗属发放一定数额的补助金和慰问金,有效缓解了公安英烈家庭的生活困难。

    “为完善公安民警抚恤政策,目前公安部正积极会同民政部门,着手修订人民警察抚恤办法,促进公安民警抚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公安部人事训练局有关人士介绍,公安部多年来尽最大努力加强对牺牲民警及其家属的抚恤优待,各地公安机关也积极拓宽抚恤渠道,有些省份如河北、辽宁、上海等地,通过为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加大对因公牺牲民警家属的补助力度。

  关爱

    伤残特困民警

    缉毒英雄罗金勇从“植物人”奇迹般的醒来,在去年冬天登上了向往已久的天安门,全国无数善良的人们为英雄的苏醒而高兴,而罗金勇的妻子罗映珍含泪的呼唤和感谢的微笑更是深深打动了每一个相信爱情的人。

    “非常感谢公安机关、感谢各位好心人对我们的关心!”这是罗映珍在多次接受采访时常说的一句话。在此之前罗映珍也曾为医疗费担心。

    按文件规定,民警受伤、生病的医疗费用由本单位承担,而罗金勇所在的云南省永德县是个贫困县,县公安机关难以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目前,罗金勇的治疗已花上百万元,除了各级公安机关捐款,还有社会上很多热心群众的捐款,正是这种关爱使罗金勇夫妇从无助的黑暗中走出来。

    “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各级公安机关积极解决因公伤残民警医疗救助,使很多像罗金勇这样需要救治的英雄及时得到关爱。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重庆、陕西等省、市公安机关会同医疗卫生部门,为因公负伤公安民警建立了快速救治“绿色通道”。河南省卫生厅将省人民医院等重点医院作为全省公安民警医疗定点医院,并聘请100名医疗专家作为公安民警医疗专家库成员。

    “各地公安机关都尽可能地为伤残特困民警提供救助,加强从优待警力度,千方百计为民警解决后顾之忧。”公安部人事训练局有关人士说。

    江苏省公安厅在全国较早地对伤残特困民警进行关爱,每年清明节、母亲节、春节这些特殊的日子里,公安厅领导都上门看望英烈民警家属和伤残特困民警,“无论我们怎么关爱这些民警都是应该的,是他们的流血牺牲才换来了千家万户的平安。”江苏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黄明表示。

    2007年10月10日,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6名特困民警领取了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的首批补助金,这标志着公安部“助残济困五年行动”的启动。这项工作公安部准备连续开展5年,计划资助500名民警,重点是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基层、一线岗位的民警,每名民警资助两万元,共资助1000万元。

    “这仅仅是个开始,我们想籍此缓解因公负伤、致残、患重大疾病民警的医疗费用困难,同时也籍此引起各方面对伤残、重病、特困民警救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会长孙明山坦言。 
  关切

    民警身心健康

    2007年3月14日,河南省新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黄立固正在看守岗位上值班,因过度劳累,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永远离开了他挚爱的公安事业。

    公安机关任务重、警力不足,公安民警长期超时超负荷工作,极易引发“过劳死”。因积劳成疾导致猝死在工作岗位,已占公安民警牺牲的第一位。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有关人土说,“公安民警的身体健康严重透支,所以近年来,我们不仅限于对牺牲、伤病、特困民警的关爱,而是将关爱辐射到每一个民警身上。”

    据公安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96.2万民警体检中,患各种疾病的达66.2万,占参加体检民警的69%。另据北京市公安局统计,北京市民警患病率高于普通人群。

    为真正将关爱惠及每一个民警,针对公安民警职业风险高、工作负荷重、身心压力大、生活无规律等影响民警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公安部于2007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身心健康保护工作的意见》。该意见首先明确要科学使用警力,保证民警得到必要的休整;在民警值班、加班后,要及时组织必要的轮休和补休;要落实年休假和强制休假制度;并且严格落实体检制度,加强民警健康管理。

  关怀

    英烈子女成长

    2007年9月,公安部接到一封特殊的来信,这是一名刚刚踏入大学的英烈子女的来信。3年前,公安部在全国英烈子女中甄选10名成绩优秀者,来到北京读重点高中;3年后,10名子女全部考入大学,这封信表达了他们对公安部深切的感谢。

    这封信只是受到关怀的上千名孩子的一个缩影。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近年来,公安部和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关爱公安英烈子女的成长。

    每年初秋,各公安院校都会在开学之际,迎来一批特殊的学生,这些在困境中成长的公安英烈子女们由此走进大学的殿堂。公安部每年都组织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参加公安院校保送生考试,2000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有近700名公安英烈和一二级公安英模的子女通过考试,被保送到公安院校。

    每年六一儿童节,天安门广场上都有一群特殊的孩子在看升国旗,他们稚气的目光里过早地有了一份沉静,他们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英烈子女。

    每年夏天,公安部都定期举办全国公安英烈子女夏令营,同时,组织开展中俄警方英烈子女代表团互访。

    从2005年开始,公安部政治部、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联合启动帮助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及特困民警子女完成学业的助学工程。目前,共为1101名小学、初中、高中的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及特困民警子女发放一次性助学金84.15万元。

  关注

    民警医疗经费

    黑龙江省伊春市公安局民警高某,因长期超负荷工作,在2002年患癌症,住院花费8万多元,只报销了6000元,为此只好将房子卖掉,住在公安局提供的由车库改建的临时房子里。

    缉毒英雄罗金勇在没到北京治疗前,尚欠云南省第一医院治疗费用8万余元。

    “不怕牺牲,就怕伤残。”这是基层一线民警的真实反映。这种听起来有些伤感甚至无奈的话,是与当前公安民警的因公伤亡医疗政策不完善、医疗费保障不力、公安英烈家庭生活困难等问题有关。

    “相关政策不完善、缺乏经费保障,是目前我们工作中最大的困难。”公安部人事训练局有关人士介绍,由于相关政策不完善,发生公安民警因公伤残的情况后,各地公安机关只能采取申请财政专项拨款、占用行政业务经费、依靠社会捐助和民警捐款、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部分费用等方式解决医疗费。

    据统计,2006年1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发生因公伤残医疗费8717.2万元,其中由国家和单位支付5655.1万元,占64.9%;由民警支付2197.4万元,占25.2%;拖欠医院864.7万元,占9.9%。

    “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公安机关因挪用行政业务经费解决医疗费用影响正常业务工作开展,伤残民警因缺乏医疗费用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由民警本人支付全部医疗费用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队伍士气。”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有关人士说,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适应公安民警群体多发、高发疾病的医疗需要,急需实行补充医疗保险。而目前,民警伤残患病后,很多情况都是靠“化缘”和“捐款”筹集医疗费用。对于民警个人来讲,由于工资待遇本来就不高,患病后要么负债累累、因病致贫,要么苦熬苦撑、挺一天算一天。当务之急是,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保障民警在伤残之后及时得到救治。

牺牲民警 从优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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