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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装备财务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现代化、精细化水平迈进

来源:公安部网站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8-01-23 21:13:28 浏览次数: 【字体:
2007年是“三基”工程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国公安装备财务部门按照公安部党委关于“三基”工程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建立和完善公安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中心,以加强基层民警单警装备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经费保障能力,努力实现保障有力、管理规范、基础扎实、服务到位的目标。 

  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促标准落实 

  ■全国有2092个县在2007年年初按标准安排预算,占县级总数的81.8%%;2573个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100%%达标;全国达标率为98.8%% 

  按照财政部、公安部要求,2007年各地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必须基本达到标准。为如期实现这一目标,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加强部署推动。公安部、财政部于2007年4月份联合召开了全国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两年来标准落实工作情况,交流做法和经验,进一步部署督促标准落实工作。二是落实“以奖代补”政策。为充分调动各地落实标准的积极性,公安部商财政部从2007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公安专项经费中专门拿出资金,对2006年标准落实较好的地方给予奖励性补助。三是狠抓调研督导。年初公安部装备财务局领导带队对24个省份进行调研。2007年5月,该局请2006年标准落实滞后的六个重点省(区)来公安部汇报,共同研究意见;6至7月份会同公安部督察局对四省(区)进行督察,查找问题,并督促解决;12月份召开了九省(区)处长汇报会,督促加快标准落实进度。四是加强情况掌握和政策研究。建立了标准落实情况统计月报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建设了标准落实信息网,编发了《简报》专刊,在《人民公安报》上开设了专栏。针对各地标准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工作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工作,努力争取党委、政府重视,赢得财政部门支持。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等省、直辖市把标准落实情况作为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因素,部分地方省级财政也拿出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标准落实工作好的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奖励。一些地方还将其纳入对市、县公安机关考核范围。 

  据悉,2007年全国有2092个县在年初按标准安排预算,占县级总数的81.8%%。截至2007年12月底,全国县级公安机关到位公用经费220.4亿元,公用经费到位率122.2%%。全国(新疆建设兵团除外)有2573个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100%%达标,达标率为98.8%%,实现了基本达标的工作目标。 

   数十亿元经费投向中西部基层公安 

   ■启动中部地区无房派出所建设,计划建设无房派出所7659个 

   经与财政部商谈,2007年中央财政在原有经费补助的基础上,又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数十亿元,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基层公安机关办案、装备建设等方面。在中央专款的带动下,许多省级财政也加大了对下补助力度,如湖北省财政拿出3.6亿元,江西省财政拿出1.6亿元,辽宁省财政拿出1.2亿元,湖南省财政拿出一亿元专门补助基层公安机关,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改善装备和基础设施。这些经费的下达,有效缓解了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压力。 

  自2004年起,公安部经与国家发改委沟通协商,决定开展西部地区无房派出所建设工程,计划建设无房派出所9137个。目前已建成4982个,在建1697个。2007年,根据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的要求,经商国家发改委同意,启动了中部地区无房派出所建设,计划建设无房派出所7659个,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一线警力的85%基本配齐必配装备 

  ■价值一亿元的中央补助地方公安机关武器弹药已全部下拨地方 

  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专款用于补助中西部地区公安单警装备建设。7月份,公安部召开了全国公安单警装备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了工作目标,刘德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提出了工作要求。到2007年底,一线警力的85%基本配齐必配装备。此外,经与财政部协商,价值一亿元的中央补助地方公安机关武器弹药已全部下拨地方。 

  在警用装备的研发方面,9mm警用转轮手枪、18.4mm布袋弹、38mm系列防爆弹已经反复改进试用;64mm催泪子母弹发射器武器系统完成技术鉴定试验;拐弯抢、新型网枪、加长型防爆警棍和软质防弹衣准备进行公安队伍试用。 

  初步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调拨机制。根据各地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需要,购置了大批急需警用物资,共为29个省(区、市)的基层公安机关调拨了2.7万件价值1660多万元的应急物资,有力地提高了各地公安机关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在警用航空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全国现有的八个警务航空队的指导和培训,狠抓飞行安全管理和制度建设工作。目前,全国共有警用直升机25架。 

  各地也进一步加强了公安装备建设力度,北京两年来为基层所队累计投入装备经费4.5亿元。辽宁为基层所队配发警务用车2300多辆,达到每个城区派出所四辆、每个农村派出所两辆、每个看守所三辆、每个拘留所两辆。江苏省公安厅争取对下补助经费5.7亿元,全部解决基层公安机关无房、无车、无电脑、无电话等“四无”问题,信息装备基本配备到全体民警,每百名民警拥有计算机达97台。 

  全国装财管理实现“一盘棋” 

  ■制定实施了《公安装备财务工作规范(试行)》,对公安装备财务各项工作范围、程序、职责等作出规定 

  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制定实施了《公安装备财务工作规范(试行)》,共10章100条,对公安装备财务各项工作范围、程序、职责等作出规定;制定出台了经费管理、装备管理、基础工作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修订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办法》等10余项制度,印发了《公安装备财务工作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山东公安装备财务部门积极规范县级公安装备财务机构设置,明确县级公安机关装备财务机构统一名称为警务保障室,全省17个市140个县级公安机关全部设立警务保障室。广东公安装备财务部门大力实施规范化建设,做到统一办事程序、统一规范标志标识、统一规范民警教育训练、统一规范内部管理、统一规范业务信息软件开发和应用。 

  以信息化手段,加强了基本情况、基础资料的了解和掌握,对经费、装备、基础设施情况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建立了装备财务工作考评制度。为切实推动公安装备财务“三基”工作,北京、江苏、江西、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等地都建立了公安装备财务工作综合考评制度,推动了各项装备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三个理念”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 

  ■改变粗放型管理模式,提高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提高使用效益是衡量公安装备财务管理科学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按照孟建柱部长、刘德副部长的指示精神,公安部装备财务局研究提出公安装备财务工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以警为本、现代管理三个理念,强调统筹规划、资源整合、降低成本,改变粗放型管理模式,提高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为提高保障的针对性,全国公安装备财务部门主动上门,到主要业务部门商谈预算安排、重点经费专项保障、装备配备等事项,以提供良好的服务。邀请其他业务部门专家为装备财务部门的同志们讲授业务知识。通过与其他业务部门的互相沟通,使得保障更具针对性。 

  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公安装备财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安部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总分析,及时向各预算单位通报情况,研究措施,提出要求,促使各业务部门合理使用经费、统筹安排支出。 

  突出重点敢啃“硬骨头” 

  ■中西部地区新建1.68万个派出所,占中西部地区3.1万个派出所总数的54%%

    全国公安“三基”工程的“硬件”建设任务的一大部分落在公安装备财务部门。与其他公安业务工作不同,装备财务工作的突出特点是很多事情需要与财政、发改委、审计等部门反复说明、解释、沟通和协商。全国公安装备财务部门以扎实的基础工作、严谨的工作态度、灵活的工作方法、真诚的待人处事,与主管部门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关系,赢得了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他们以锲而不舍、攻坚克难的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务求效果的工作态度,保证了“硬任务”、完成了“硬指标”。 

  比如,要求2007年底全国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基本达标;要求2007年完成一线民警单警必配装备配备任务以及加快解决“四无”派出所问题等,这些都是“硬”任务,单靠部署督促和指导检查是不行的,单靠发文开会也是完不成的。面对困难和挑战,装备财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召开会议督促标准落实,拿出经费激励,对重点地区抓住不放,一个一个研究措施,确保完成三年基本达标的任务,许多基层所队的公用经费由零变为人均两万多元,经费保障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在经费保障上,千方百计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在装备物资方面,建立了应急物资调拨机制,保证了紧急情况下对警用物资的需求;在建房方面,申请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在中西部地区新建1.68万个派出所,占中西部地区3.1万个派出所总数的54%%。各地每建好一所,必须报送该所照片,逐级签字负责,使竣工率达到74.7%。 

   以务实创新应对新形势 
     ■推动2008年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按标准纳入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实现“预算保障”,提高标准落实质量.

    面对当前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公安装备部门必须及时转变观念,积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公安战斗力。2008年是公安装备财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一年,全国公安装备财务部门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部党委关于加强“三基”工程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建立和完善公安经费保障机制为核心,进一步夯实公安装备财务工作基础,提高公安装备财务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保障有力、管理规范、基础扎实、服务到位”的目标。 

  因此,2008年,具体将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巩固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成果,研究建立公安经费保障长效机制。通过总结三年来标准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推动2008年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按标准纳入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实现“预算保障”,提高标准落实质量。将组织督察调研组,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各地在安排公安机关公用经费预算或核算时,不得与公安机关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挂钩。 

  ———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公安机关专款使用的监督检查。将对近年来中央补助地方公安机关专款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安机关专款使用情况。加大对中央补助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保证中央专款的落实到位。 

  ———加快全国公安机关无房派出所建设。大力推动中部地区无房派出所建设,抓好地方配套工作,为两年内完成中部地区无房派出所建设任务奠定基础。抓好西部地区剩余的无房派出所建设工作,争取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建设任务。东部地区要参照中西部地区无房派出所管理办法和建设模式,争取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无房派出所建设任务。 

  ———提高公安装备财务管理规范化、现代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各地贯彻执行《公安装备财务工作规范(试行)》。商财政部修订《公安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形成全国统一的公安经费收支科目。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组织编制《县级公安机关业务用房建设标准》。重视成本分析,加强成本控制,降低警务成本,实现“资源整合、资源共享”,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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