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安厅长苏德良:坚持“三式”战略 推进公安工作发展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具体到公安机关,落实到公安工作,就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近年来,宁夏公安厅党委自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2005年审时度势地提出了全区公安机关坚持内涵式、集约式、跨越式发展战略。实践证明,内涵式、集约式、跨越式的“三式”发展战略,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符合经济社会欠发达条件下宁夏公安工作发展的基本规律,符合宁夏全体公安民警的强烈愿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宁夏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处在攻坚克难、爬坡追赶的关键时期,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三式”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宁夏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
“三式”发展战略是科学发展观在宁夏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内涵式是基础前提,集约式是基本要求,跨越式是根本目的。这一发展战略凝聚了宁夏全体公安民警的集体智慧,对经济欠发达条件下公安事业“怎样发展”和“靠什么发展”等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思考,并付诸实践。与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的重大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与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紧密结合,牢牢把握“发展不够、发展不快、总体落后”的阶段性特征,把主动自信、自加压力、勇于赶超、奋起直追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发展始终,强力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经过两年来的实践,“三式”发展的理念已根植于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深处,形成了统一意志和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三式”发展战略的目标更加明确,定位更加准确,发展方式和途径更加清晰。
内涵式发展作为整体战略的基础前提,是结合宁夏区情的必然选择。宁夏公安机关缺人、缺钱、缺物,民警总数与人口总数的万分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和近邻省区,却是宁夏公务员队伍中最庞大的一个分支(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也是区内经费开支较大的一支公务员队伍,走大幅增加编制和经费投入的外延式发展模式不现实,只有通过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间接地克服警力、经费等方面存在的缺陷,才能快速实现全面提升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
集约式发展作为整体发展的基本要求,是顺应时代潮流的迫切需要。我们正处在公安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变革时期,旧的工作模式已经或正在失效,新的工作模式还没有完全确立,不得不更多地沿袭那些实践证明已经不合时宜的传统工作模式和习惯做法,导致老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涌现,旧的工作模式可用的资源逐渐减少,以前管用的手段日益弱化。当前,宁夏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公安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前所未有,必须用科学的思想和方法,树立现代警务理念,不断提高精细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通过对有限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有效摆布警力,理顺工作机制,实现警力配置最优、警务成本最低、警务效能最大。
跨越式发展作为整体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基于宁夏公安后发优势的科学判断。跨越式发展不是违背客观规律的盲目冒进,而是立足宁夏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总体在全国落后的实际、依据后发优势理论作出的科学判断。后发优势理论的核心是越落后的地区越具有跨越式发展的潜力,放眼全国公安机关,东部率先发展,中部快速崛起,东北加快振兴,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各有优势,激烈的竞争迫使宁夏公安机关跨越式发展。宁夏与外省区相比,是省级的架构、地市的面积、县区的人口。地域小、人口少、包袱轻,有着类似于“船小好掉头”的比较优势,抓住一个主要项目,集中精力完成一至两个大的项目,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就会有大的提升。同时,宁夏公安工作发展起步晚,可以充分借鉴发达地区公安机关的成功经验,利用模仿与创新牢牢把握发展的捷径,最大限度地规避各种风险,创造出站在巨人肩膀上统筹兼顾、不断寻求跳跃性特征的跨越式发展模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 苏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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